山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索引号: 6207250065/2019-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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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9-05-10 16: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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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疾控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依法设置的卫生监测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的卫生法令、标准和条例,负责对全县内的单位进行预防性卫生监测,主要开展学校卫生监测,如城乡中小学生预防性健康体检,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生活饮用水监测、食品卫生监测、职业卫生监测和医疗机构消毒监测;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县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的预防与监控、儿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结核病的归口治疗与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疾控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免疫规划股地病股监测股预防医学门诊结防股7个职室。山丹县疾控中心为独立核算机构,负责全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山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预算收入总计323.9万元,支出总计323.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11万元,增长0.9%,支出增加3.11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业务费增加

2019年度预算收入合计323.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9年度预算支出合计323.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1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业务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1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业务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64万元,占76%,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1.4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业务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6.92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交社保中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36万元,主要原因调资住房保障支出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9万元, 较上年预算减少16.58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25万元,主要原因财政补助力度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四)非税收入

     本单位非税收入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4.28%,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置冷链运转车辆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费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90.36万元,其中:单位共有车辆3辆,价值51.73万元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75.6万元,主要包括:(车辆、检验科医疗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中心2019年1个项目预算纳入绩效管理,对此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并经县财政局初步审核后予以通过,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中心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并从严做好绩效目标的执行;待2019年预算执行完毕后,我局将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并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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