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汇总)
索引号 | 6207250002/2025-0002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5-02-08 10:40:00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推进全县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和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的制定和人才库建设;负责人力资源的流动、调配、开发、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五)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负责管理和监督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实施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颁证工作。
(六)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绩效工资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负责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考核等工作;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协调工作及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引进、培养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县农村劳务开发、域外移民搬迁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山丹县人社局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就业管理股、事业单位职称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会保险管理股、监察与仲裁股。现有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6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县人社局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4个正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分别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现有参公编制54名。
(三)所属事业单位
县人社局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县考试中心和县社保基金监管服务中心,现共有事业编制29名。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2350.20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2957.16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05.65万元,占9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0万元,占1%;
上年结转收入741.52万元,占6%;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2957.1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4478.05万元,占34.56%;项目支出7737.6万元,占59.72%;上年结转741.52万元,占5.72%。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3.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0万元、农林水支出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2025年基本支出4478.05万元,比2024年预算1280.87增加3197.18万元,增长276.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与县财政沟通后,我单位决定2025年度将全县职业年金及全县退休人员采暖补贴统一纳入本单位的人员类预算范畴进行管理,所以基本支出金额有大幅度增长。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7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支出99.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527.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365.55万元,减少24.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经费。
共包含24个项目,其中:县级专项17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1个),主要是公开招考工作经费,三支一扶人员县级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档案邮递经费,乡村公岗(爱心理发员)县级配套岗位补贴,乡村公岗(爱心理发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县级补贴,离岗村医工龄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县级基础养老金补贴,机关养老保险收不抵支缺口资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支出责任缺口分担资金,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县级贴息资金,劳动监察车辆租赁费用,工伤认定调查经费,零工市场项目补助;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主要是就业补助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补助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省级有关卫生健康项目(离岗乡村医生工龄补助省级资金)。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2.7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0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7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8.7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2.43万元,增长31.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57.5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090平方米。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7.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1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12万元,基本持平。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21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99.4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完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两个项目合并为一个。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
1、项目概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有效、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2、立项依据:《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山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请示》
3、实施主体: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周期:2025年全年
5、实施计划: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等因素,确定养老金待遇标准。建立完善的养老金发放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位。定期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6、年度预算安排:959.616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通过拨付城乡居民养老基本养老县级基础养老金补贴资金,确保我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群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6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6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2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0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监控意识还需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5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3个,完成率为100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监控意识还需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当前预算绩效监控的意识尚需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及业务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为了更有效地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我们需要增强相关人员的监控意识,并不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在现有的基础上,我们需要对绩效目标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的剖析和改进,以确保绩效目标的设定更加科学合理,绩效监控和评估工作更加准确有效。
3.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2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135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人社局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2.人社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人社局2025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