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山丹县城市园林绿化中心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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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山丹县城市园林绿化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市园林绿化各项方针、政策、法规;

2.制定、报批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和城区公园、县级风景名胜区的立项和建设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4.承担全县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指导工作;

5.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道路林地、城市防护林地、生态林地的建设和管护工作;

6.负责确定古树名木的保护等级标准并负责保护工作;

7.负责公园、广场、绿地基础设施的管理,做好绿化、防护、环保等工作;

8.承担公园、广场、绿地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城市雕塑、环卫公厕等公益服务组织;

9.负责城区园林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垃圾清运、公共卫生设施的管理。

10.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城市园林绿化中心为正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12人,绿化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2人,绿化大队在职事业全额拨款7人,在职事业差额拨款11人。山丹县城市园林绿化中心为独立核算机构。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35.8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21万元,增长12.39%主要原因是山丹县南湖生态植物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合并入我单位,新增8人,新考录2人,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035.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5.71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10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03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81万元,占56.56%;项目支出450.00万元,占43.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3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14.11万元,增长12.38%。主要原因是山丹县南湖生态植物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合并入我单位,新增8人,新考录2人,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11万元,增长12.38%。主要原因是山丹县南湖生态植物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合并入我单位,新增8人,新考录2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5.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2万元,占6.67%;卫生健康支出24.24万元,占2.34%;节能环保支出450.00万元,占43.45%;农林水支出468.47万元,占45.23%;住房保障支出23.88万元,占2.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75万元,支出决算为6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考录2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5元,支出决算为2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考录2人,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域内公园管理、城区绿化带管护、南湖生态园管护资金及祁连西路南北两侧、城市中心绿地公园、永宁路等5处绿地养护管理经费450万元全部用于城区绿地养护管理费用支出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1.89万元,支出决算为46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考录2人,人员工资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95万元,支出决算为2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2人,调出1人,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5.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03万元,增长61.69%,主要原因是山丹县南湖生态植物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合并入我单位,新增8人,新考录2人,人员经费增加;绿化大队2023年度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在今年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万元,增长20.86%,主要原因是山丹县南湖生态植物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合并入我单位,新增8人,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万元,增长20.86%,主要原因是山丹县南湖生态植物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合并入我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1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8.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9.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9.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绿化灌水。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涉及资金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年初所建立的项目绩效目标,切合客观实际,切合部门职责,切合法律法规。同时,我单位依照项目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楚、细化、可权衡,与部门年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与今年的部门预算基本相匹配,整体执行较好。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属财政延续性项目,符合山丹县城市园林绿化中心单位职能职责;绩效目标明确,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预算编制科学,有合理数据支撑,与部门工作相匹配;项目组织机构健全,项目人员职责明确,任务清晰,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县域内公园管理、城区绿化带管护、南湖生态园管护资金及祁连西路南北两侧、城市中心绿地公园、永宁路等5处绿地养护管理经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县域内公园管理、城区绿化带管护、南湖生态园管护资金及祁连西路南北两侧、城市中心绿地公园、永宁路等5处绿地养护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0万元执行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县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6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52%,全县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1.93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64平方米二是挥绿地的绿化效益和环境效益,满足人们对大自然的渴望和追求,我们最大化营造道路自然绿化效果,以天然植物营造为主,在回归自然风貌的同时,也将道路绿化带打造成为幽静、唯美的森林防护带三是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高效,促进绿化美化工作常态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现行的绿化养护管理资金全部由政府投资,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养护经费总体偏低,绿地防护投入不足。虽然这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绿化管养投入逐年有所增加,但我县管养经费标准仍然偏低二是养护管理成本逐年增加。随着城市绿地建设面积不断加大,灌水需求逐年增加现有中水储备已无法满足所有绿地同时灌溉的需求部分道路绿地仍需靠水车拉运灌水。同时,公园、广场基础设施破损严重,维修成本增加;三是随着绿化面积不断增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缺少,严重影响了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水平;四是群众爱绿护绿意识不强,群众随意破坏行道树、园林绿地设施、攀折树枝、践踏绿地草坪的现象时有发生,增加了绿地养护管理的难度,影响了城市园林绿化整体绿化效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绿地养护管理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花好财政的每一分钱,把有限的绿地养护管理经费用于提升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和质量上来。要对绿地养护管理进行不定期考核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支付绿地养护管理费用的重要依据,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树立社会公众公德意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人人为绿化作贡献”等系列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增强市民对公共绿地的保护观念,树立养护树木花草光荣、破坏树木花草可耻的公德意识,形成绿化家园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三是加强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我单位管理职能的作用,加强绿地养护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管理技术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养护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养护责任到人;完善绿地养护管理日常检查机制,细化亮化管养任务,对养护措施好、卫生保洁管理突出的绿地要总结经验,对管理不到位,养护水平差、卫生保洁效果差的绿地,加大监督监管力度

县域内公园管理、城区绿化带管护、南湖生态园管护资金及祁连西路南北两侧、城市中心绿地公园、永宁路等5处绿地养护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共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3个,自评得分为96.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经评价分析,该项目属财政延续性项目,符合山丹县城市园林绿化中心单位职能职责;绩效目标明确,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预算编制科学,有合理数据支撑,与单位工作相匹配;项目组织机构健全,项目人员职责明确,任务清晰,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满意度较高为市民提供了宜居宜游的新山丹面貌。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未进行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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