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的报告
山丹县司法局2019年度工作总结
及2020年工作计划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决策落地见效
机构重组后,新成立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组织召开了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办公室主任会议,成立了4个协调小组,制定印发了《中共山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山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山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下发了《2019年山丹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19年山丹县依法治县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及《山丹县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山丹县开展“法治文化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依法治县重点任务和各协调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形成了委员会牵头抓总,协调小组、办公室、各乡镇、部门等单位层层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依法治县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对8个乡镇、18个重点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形成了督查通报。
(二)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山丹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将学法用法纳入各级理论中心学习组。今年以来,通过干部夜校等形式,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2轮次;组织全县2035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了网上学法和考试。
2.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山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各项制度,健全完善法律顾问机制,县政府、乡镇、行政执法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目前,审查框架协议1份、通告2份、通知1份、其他文件2份,参与其他涉法事务2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化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履行法定程序的有关记录归入重大行政决策档案,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咨询论证的相关记录可查。
3.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张掖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9年对县水务局等单位拟定的《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专家管理办法》等9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其中:退回原单位2件,报备7件,报备率100%。
4.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三项”制度推行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计划。在执法信息采集系统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363条,其中:法人行政许可326条,法人行政处罚58条,自然人行政许可851条,自然人行政处罚203条。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开展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单位在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已经办结的132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重点抽查和集中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及时予以反馈、装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培育税务局等4个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严格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完成了全省第五轮执法换证工作,共确认行政执法主体36个,878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5.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份,其中:不予受理7件,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申请材料放弃申请1件,办结5件。代理县政府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
6.积极推进司法行政领域“四办”改革。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对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实行了100%检查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接入政府专网,政务公开配备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政策文件、各类法律服务事项及时公开公布。制定下发了《山丹县司法行政系统关于“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实施方案》,实现公证办理、法律援助受理实现“最多跑一次”,律师考核备案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7.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深入推进。认真做好山丹县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监督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市上的培训。重新考察、推荐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75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
(三)围绕宪法学习,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县工作
1.宪法学习宣传氛围浓厚。县委依法治县办相继印发了《山丹县“以宪法为主的法治学习宣传建设年”实施意见》《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全县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工作、方式方法和目标任务。《山丹县第一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在共性任务中对宪法学习宣传作出明确规定,靠实了各乡镇、部门单位普法宣传工作职责。利用司法行政机关开放日、宪法宣传月、人大宪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以及集中宣传、宪法诵读、循环播放宪法微视频等方式在全社会掀起了宪法学习宣传贯彻的高潮。
2.“七五”普法扎实开展。以“法律八进”为主渠道,采取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干部夜校、专题讲座、“普法赶集”、“民俗文化节”、“普法星期五”、“法律进学校七个一”活动,企业法治体检、新媒体普法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宪法》、“扫黑除恶”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转发了《关于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的通知》,在县创意中心举办领导干部集中学法3次,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重新为31所中小学校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青少年法治讲座、实践活动123场次。今年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10余次,法律咨询点290多个,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500多人(次),编印、发放了扫黑除恶、法律进农村读本、以案释法读本等各类法治宣传资料81000多份。充分发挥新媒体法治宣传作用,在“山丹司法”微信、头条号、微博等平台发布各类法治咨询、信息800余条,关注人数累计达到2000余人,点击量30000余次。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新城区瑞景新城小区建成法治楼院1处。联合多部门拍摄了宪法宣传微视频1部、依法治县法治宣传微视频1部,其中宪法宣传微视频已进入司法部微视频决赛圈并在司法部网站微视频版块进行展播。2019年3月山丹县司法局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评为“七五”普法先进普法办。
3.“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靠实。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印发了《山丹县第一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不断靠实工作责任,完善宣传载体,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普法星期五”活动,形成品牌效应,扩大宣传影响,今年共开展集中宣传11场次,实现了普法工作由“独唱式”向“合唱式”转变。
(四)夯实基层基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初显成效。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把“三治”模式与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结合起来,突出“法治”在“三治”融合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司法所工作人员纳入“三治”队伍,广泛开展法律“三送”、用典型事例说法、现场调解释法等多种形式,全面拓展了群众“找法”和诉求表达渠道,提升了法治在人民调解中的突出作用。推进信访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在县信访局成立了多元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山丹县关于推进律师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实施方案》,针对多元化纠纷案件的复杂性、多样性特点,依托信访局多元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律师个人调解工作室6个,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通过政府采购形式,派驻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入驻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进行坐班,对受理的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中充分体现了法治的积极作用,保持了社会稳定,初步走出了一条对矛盾纠纷精确分流、合力化解的多元化调解之路。2019年,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1031件,调解成功981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12月初,中央电视台派出专门摄制组来我县对“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模式进行了采访报道。
2.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得力。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职能,建成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逐步形成了集指纹采集、身份识别、远程监控为一体的信息化监管体系,2019年完成新入矫58名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力度,在“春节”、“两会”等重大节假日前与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承诺保证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邀请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1次。按照特赦规定,特赦社区矫正人员1名。组织73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考试,实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全覆盖,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人员参与黑恶势力。国庆前组织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进监所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益服务、谈心谈话“四个一”活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了和谐喜庆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探索,于11月15日外聘心理咨询师举办了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共70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集中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截止2019年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68人,累计解除394人,在册列管74人。今年共接受56人,解除矫正70人。未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案件。2018年12月,山丹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
3.安置帮教政策全面落实。建立远程帮教视频会系统,设立单独的办公室作为远程视频帮教会见室,2018年以来,共申请会见82次,成功完成视频会见72次。制订下发了《山丹县社会帮教实施方案》,将帮扶、教育引导等服务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形成了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大帮教”工作格局。针对山丹籍刑满释放人员务工现实情况,建成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4处。至目前,全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442人,安置率达到90%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今年,共发放2018年度安置帮教经费49万元,出狱所人员接送经费1.56万元。2019年12月,因山丹县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被甘肃省司法厅评选为县区安置帮教工作业绩突出一等奖,以奖代补补助资金10万元。
(五)强化服务管理,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在已建成使用的山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础上,依托司法所、“三治”工作室在全县8个乡镇、117个村(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构建起了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方便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和延伸了司法行政服务职能。同期建立起了1个县级、8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了117个村(社区)普法微信群全覆盖,达到了“让数据多跑路,使群众少跑腿”的目标,起到了乡镇社会治理、司法行政普法宣传、群众法律服务等同频共振的良好效果。
2.规范律师执业,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下发了《山丹县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依法保障了律师执业权益,规范了律师执业行为。助力首席服务官制度,成立“企业律师服务团”,组织山丹县企业律师服务团的律师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积极送法到企,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8家,为企业举办法治讲座17场/次,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471人/次,为企业办理案件7件。推进律所建立党支部,引导鼓励优秀律师加入党组织,成立一个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6名,入党积极分子5名。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县117个村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126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向社村发放宣传资料1318份,便民法律服务卡1144份。2019年,律师所共办理各类案件764件,解答法律咨询1375次,代写法律文书785份;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221件,解答法律咨询1009次,代写法律文书307份。
3.彰显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公证社会服务能力。深化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公证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建立公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行公证档案电子化,安装人脸识别系统、高拍仪等设备,确保了“人证合一”。大力拓展证源,积极介入教育、就业、精准扶贫、社会服务、残疾人特殊服务等领域。推进赋强公证,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的实施方案》,就强化公证强制执行效力、突出公证证据效力、注重公证沟通职能、构建协调联动机制、优化公证机构运行机制等提出了具体措施,为提高金融公证服务能级,提高债权实现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建立化解金融领域纠纷的新途径、新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办理了山丹县高原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等证据保全公证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张掖市首届"群星艺术节"暨第七届广场舞大赛半决赛、决赛及大马营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安置房分配等现场监督公证。2019年,共办理公证案件633余件,办理公证事项涉及金额1.88亿元,收取公证费16.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579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80余份。
4.拓展服务领域,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加强对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与管理,强化专职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做好法律援助承办案件的审核、指派,以及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归档工作。制定下发了《山丹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做好看守所、法院等工作站(点)的值班工作。持续推进法律援助爱心服务“五免一卡通”工作,更新率达100%。在检察院、公安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和入驻工作。目前全县共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3个。2019年以来,我县共受理援助案件357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120余万元。
(六)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
1.加强重点人员管控。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定期报告、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审批、请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从严管控, 坚决防止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因脱管失控而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和极端个人暴力事件。充分利用手机定位、每日核查等监管手段,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和心理疏导等方式,了解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积极化解不良情绪,消除再违法犯罪心理。以司法所为单位,对全县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全面开展了摸排和集中学习政策性文件的专项活动,与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扫黑除恶承诺书》,鼓励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向司法局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截至目前,我局发现上报刑满释放人员涉恶性质犯罪案件2起。
2.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山丹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普法星期五”、“送法下乡”“普法赶集”、“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山丹县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和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我局共印制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扫黑除恶宣传单等资料1万余份,推送相关微信信息200余条。
3.引导律师依法参与。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集体讨论制,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至目前,我县律师参与涉恶案件辩护20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司法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由于司法所人员、经费等方面仍由所在乡镇管理,存在换人频繁,工作分工碎片化,在职责分配上与乡镇工作还存在交叉、重叠、真空等现象。二是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规范化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固定,对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定掌握不熟悉,造成了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还存在监管不到位、档案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三是“七五”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单位普法工作开展力度不大,应付思想、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四是“枫桥经验”学习推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运用“三治”模式调解矛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法治作用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加强。五是基层人民调解“三项经费”落实不力。人民调解的各项经费总是捉襟见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六是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不广。七是律师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律师在代理案件中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等。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全力推动法制建设各项决策落地见效
1.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落实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面履行各项职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创新法治宣传载体,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2.全面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法治山丹建设。
3.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山丹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山丹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律知识考试,完善以案释法制度。
4.不断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节点、“普法赶集”和“普法星期五”活动,广泛开展了《宪法》、“扫黑除恶”、禁毒、青少年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
5.全面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推动全面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县31所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以传唱普法班歌和“两信一回访”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七个一”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在推进依法治校过程中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6.强化新媒体普法和法律服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山丹县新媒体普法考核标准》,扩大新媒体覆盖面,加大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以微博、微信、QQ群、门户网站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7.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督促每个乡镇修建高标准的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广场)或其他类型普法宣传示范点1个,积极规划协调打造“政法一条街”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阵地,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8.加强司法所机构建设。推动省委政法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落实,实现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司法所建设水平。以东乐、老军司法所为重点,按照省厅《关于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及内部设置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全省司法所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阵地规范化建设。采取跟班学习、集中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夯实基层基础。
9.提升司法所服务功能。以全力打造合格司法、特色司法、有为司法为目标,筑牢基层基础,做大做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队伍建设正规化、科技管理信息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硬件设施标准化、服务大局优质化“五化”为内容,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00%为目标,在基层司法所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大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所的服务质量。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投诉查处制度,将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司法所统一考核。
(四)创新多元矛盾化解方式,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
10.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广“枫桥经验”,探索实践“三治+公共法律服务”调解新模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按时完成甘肃省人民调解系统的录入工作和中国“12348”法网优秀案例上报工作。着力推进专业化、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县多元化纠纷人民调解委会的指导。
11.积极参与多元化调解中心工作。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的衔接联动,建立起由县综治、司法、公安、法院、信访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处理机制和联动合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专业调解人才资源公用的格局,及时排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选聘经验丰富、法律基础扎实过硬的律师进驻县多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坐班,解决一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疑难纠纷,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的权威,赢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12.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以规范运用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为重点,着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完成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录入率达100%;继续发挥手机+电子腕带定位作用,实现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监管全覆盖,日常定位成功率达90%以上;进一步完善拟适用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程序,依法公平公正调查;加大重点社区矫正人员重大敏感时期的管控力度,做到重点管控、重点转化、重点帮教,严防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积极探索矫正新途径,以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方式,组织全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参加法治教育、道德教育、职业能教育培训,逐步实现社区矫正日常教育向大集中精细化多元式转变。
13.加强和规范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政策,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全面运行远程视频帮教会见系统,做好社会保障、临时救助、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狱所、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双向联系”衔接,建立双向联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经常化、帮教措施多样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成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及时核查服刑人员信息,向监所发送回执,了解山丹籍狱所服刑人员改造情况,信息录入率、核查率、回执率均达到100%。
(六)优化法律服务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4.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积极探索网上网下平台融合工作,确保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社区)法律服务站运行顺畅,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成使用效果良好。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和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实现专线专网与实体平台融合,与甘肃智慧司法网链接,进一步扩大县、乡、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覆盖面和知晓率,确保政府主导、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15.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强化律师行业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组织、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强化问题导向,坚持重点发力,不断提升律师行业党建科学化水平,夯实律师行业党建基础。助力首席服务官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律师服务团”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企业重组、融资贷款、项目工程、工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法律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预防化解经营风险。加强律师执业监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违法违规处罚通报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乡镇、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6.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进一步推动公证机构机制优化,健全完善公证机构绩效工资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合理的公证人员激励分配制度,吸引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公证工作,解决公证处公证员短缺问题。推动公证深 “放管服”改革,简化办证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利用微信小程序和其它软件,通过网上预受理、资料预审核,减少当事人跑路次数,提高公证案件办结率,努力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
17.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目标,加大《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落实法援经费管理办法和办案人员补贴经费。加强案件质量的评审和监督,确保应援尽援,精准救援。推行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继续保持“零投诉”,完善和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进一步落实《山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实现每一位符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资格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开、公正、透明的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受援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援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组建专业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延伸法律援助触角。
(七)加强教育管理,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18.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常新,持续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筑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新的起点上始终践行初心使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19.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习重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等意识形态教育,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营造勤政廉洁的良好氛围。规范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等“一岗双责”等工作,确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
20.打造高素质司法队伍。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集中培训、交流观摩、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司法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重点,不断推进司法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为民服务能力。建立纪律作风督查机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新闻宣传联络员、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多方位、多途径向社会展示司法行政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工作,妥善处置和应对突发舆情事件,落实司法行政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山丹县司法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