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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丹县司法局支部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丹司法局党支部“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10/2020-00065 发文字号 山司委支字〔2020〕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0-09-04 09:35:00 是否有效

各党小组:

现将《山丹县司法局党支部“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丹县司法局支部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山丹县司法局党支部

“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和科学化水平,增强党建工作活力,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以“党建引领、司法惠民”为主题的“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按照“发挥特色优势、培育党建品牌、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以党建为统领,以司法惠民为宗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努力把局支部建设成政治坚定、素质过硬、服务群众、作风务实、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创建目标

在县司法局党支部的领导下,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办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中的特有作用,鼓励党员积极参加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引导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进一步优化部门作风,提升机关效能,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打造一个“叫得响、打得出”深受群众欢迎的党建工作品牌,以品牌优化服务,以服务提升品牌,为推进法治“山丹”建设发挥更好作用。

三、品牌名称、活动载体

(一)品牌名称

     党建引领、司法惠民

(二)活动载体

在山丹县司法局党支部的领导下,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基础,以做好法治宣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办理、法律咨询及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为重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创建原则

(一)主题宗旨原则。牢牢把握“党建引领、司法惠民”这个主题宗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找准党建融入中心、助力发展着力点,融入民生、服务群众切入点,策划品牌创建活动。

(二)特色争创原则。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的资源优势,创新工作方式,打造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

(三)学做结合原则。坚持以知促行,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终身学习的劲头,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做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创新形式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四)实效为本原则。以“求实效”为根本,抓住“中心工作要我做什么,基层群众要我怎么做”这个根本问题,坚持需求导向,聚焦聚力“司法惠民”,积极组织创建,努力打造品牌。以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推动工作为标准,以党委政府认可、基层群众满意为标尺,检验创建活动成果。

五、方法步骤

(一)成立各服务团体(5月底-6月初)。

由各股室、中心、处负责人为服务团负责人。具体成立5个服务团体:

1.矛盾纠纷化解团。依托基层股成立矛盾纠纷化解团,组织党员带领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推动“枫桥经验”在山丹开花结果,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2.普法宣讲团。依托法治建设股成立普法宣讲团,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一村一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活动。

3.同心律师服务团。依托律师管理股成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同心律师服务团),组织律师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助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4.法律援助服务团。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法律援助服务团,积极为农民工、青少年、妇女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献爱心活动及困难群体维权优待活动

5.温情公证服务团。依托县公证处成立温情公证服务团,组织公证员积极办理温情遗嘱、赋强公证等个性化专属服务,提升公证服务社会能力。

(二)开展集中服务(6月中旬-12月)。

1.以“法律八进”“普法星期五”“普法赶集”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定期在龙首广场、劳务市场、各乡镇市场等地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法律咨询集中法律服务活动。

2.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为抓手,每季度开展一次特殊人群走访谈心送法服务活动;以乡(镇)、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为依托,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服务活动。

3.以送法进企、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每月至少一次进驻企业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

4.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温情公证、赋强公证等法律服务活动。

(三)自查总结验收(12月底)。

各服务团对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功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形成工作汇报。在此基础上党支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典型经验,不断完善创建方案,丰富品牌内涵,创新品牌载体,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品牌价值,始终保持品牌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成立“党建引领、司法惠民”品牌创建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各服务团队提高服务水平。各服务团队负责人要深入开展各类服务创建活动,确保服务成效。

2.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电台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和推介党建品牌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党建引领、司法惠民”党建品牌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中心的作用,切实扩大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落实创建经费。司法局将采取列支专项经费、以奖代促等方式,给予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山丹县司法局党支部“党建引领 司法惠民”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一支部一品牌各服务团体组成人员

附件1

山丹县司法局党支部“党建引领 司法惠民”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多忠   县司法局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周文红   县司法局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冉  旭   县司法局党支部组织委员

尤月亮   县司法局党支部纪检委员

石占全   县司法局党支部宣传委员            

张  韬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光荣   县公证处主任

朱  韬   县司法局法治建设股股长

马  秀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股股长

刘昱高   县司法局办公室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冉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事务。

附件2

一支部一品牌各服务团体组成人员

成立5个服务团体:

1.矛盾纠纷化解团。

团长:石占全

成员:张霞

2.普法宣讲团。

团长:朱韬

成员:马蛟、高彩雲

3.同心律师服务团。

团长:张韬

成员: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4.法律援助服务团。

团长:张韬

成员:毛志杨、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5.温情公证服务团。

团长:张光荣

成员:尤月亮、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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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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