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发挥充分。组织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制定印发了年度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全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对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总结,为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提供了重要保障。组织开展了覆盖8个乡镇、65个部门单位的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成功迎接了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依法治国办对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山丹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
(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组织召开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强会前学法,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6次。协助县委编办对拟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和县档案馆等21个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两项工作进行了法制审核。对县委机要和保密局等15个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组织全县133名执法人员开展了网上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换发行政执法证件129个。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分两批公布18个单位84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坚持法律顾问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严格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审查政府部门合同协议31份、规范性文件22份。并对2020年7月1日以前发布的8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保留22件、废止29件、修改7件、失效24件,做到应审尽审、定期清理。建立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制度,公布40个部门单位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今年以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份,其中维持2件、撤销1件、终止2件、中止1件;县政府出庭应诉2件,其中胜诉1件、正在办理1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落实“三项制度”,组织开展了2020 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2月3日,圆满完成了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12月29日,山丹县“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单项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确定为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七五”普法扎实开展。扎实推进“法律八进”和法治扶贫“九项行动”,制定印发《山丹县“七五”普法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山丹县司法局深化拓展法治扶贫“九项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单位、机关、学校、乡镇、企业、村社、宗教场所等地集中开展了宪法、疫情防控、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民法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建花寨易地扶贫法治楼院、范营法治文化广场、育才中学法治文化走廊等法治文化阵地3处。至目前,全县共建立法治文化阵地19个,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设立法律咨询点70多个,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万多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制定下发了《山丹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争取资金85万元对全县8个司法所进行了维修改造,统一了标识和内部设置,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提高。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共受理矛盾纠纷1234件,成功调处1199件,调解成功率97.2%。积极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1件,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2020年以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482件,解答法律咨询860人次。深化公证社会服务能力,推进赋强公证,目前,已办理公证案件754件。
(五)特殊人群管控得力。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实现了在册列管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的电子监管全覆盖。截至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1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90人,撤销缓刑1人,调查评估83人。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切实做到无缝衔接,实现了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全覆盖。2020年以来,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48人:其中监狱释放48人、看守所释放21人、解除社区矫正79人。审核发放2019年度安置帮教补助经费54.5万元,出狱所人员接送经费1.56万元。审核上报2020年度安置帮教补助经费102人,出狱所人员补助经费52人。11月13日,山丹县司法局被甘肃省司法厅评选为县区安置帮教工作业绩突出一等奖,以奖代补补助资金15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够良好,调解员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山丹县司法局将继续立足全省法治建设新目标,更好地发挥依法行政、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及社区矫正等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走出一条有特色、有实效的司法为民之路,为山丹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各项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决策落地见效。
1.全面开展依法治县工作,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上下联动,强化整体协同,切实履行好新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积极履职尽责,全面履行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法治建设的各项职能,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同级机构对接沟通,找准依法治县改革的难点和突破点,切实增强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当好县委法治建设参谋助手。
2.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山丹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引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服务网,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等工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
3.严格执行《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审查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严格规范执法,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我县落地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抓好“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领域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案件审理机制,积极推广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方式,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凸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应诉人员应诉能力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应诉能力和水平。
(二)创新法治宣传载体,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1.全面做好“八五”普法的准备启动工作,不断深化“法律八进”活动。结合“3.15”、“6.26”、 “12.4”等节点以及“普法赶集”、“普法大篷车”、“快乐老家三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八进”活动,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推行“普法星期五”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督促各行政执法重点单位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3.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逐步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年度普法考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
4.全面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全县中小学继续广泛开展以“两信一回访”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七个一”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和法治副校长,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法治长廊等集中宣传点,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电子屏、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平安建设、环境整治等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继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设立宣传栏、制作宣传牌匾、设置定期宣传岗等形式建设普法阵地,弘扬法治文化,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6.强化新媒体普法和法律服务力度。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社会公众需求,加强互联网、移动互联、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将网络平台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载体,发挥网络规模和集群效应,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继续做好“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管理使用工作,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使公众号真正做到集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法律服务为一体,让群众在掌上就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加强司法所机构建设。推动省委政法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落实,实现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司法所建设水平。按照省厅《关于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及内部设置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全省司法所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阵地规范化建设。采取跟班学习、集中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夯实基层基础。
2.提升司法所服务功能。以全力打造合格司法、特色司法、有为司法为目标,筑牢基层基础,做大做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队伍建设正规化、科技管理信息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硬件设施标准化、服务大局优质化“五化”为内容,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00%为目标,在基层司法所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大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所的服务质量。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投诉查处制度。
(四)创新多元矛盾化解方式,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
1.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广“枫桥经验”,探索实践“五治+公共法律服务”调解新模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利用村、两委换届之际,重新选聘优秀基层人民调解员,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着力推进专业化、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县多元化纠纷人民调解委会的指导。
2.积极参与多元化调解中心工作。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的衔接联动,及时排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选聘经验丰富、法律基础扎实过硬的律师进驻县多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坐班,解决一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疑难纠纷,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的权威,赢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1.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以规范运用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为重点,着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完成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录入率达100%;继续发挥手机+电子腕带定位作用,实现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监管全覆盖,日常定位成功率达90%以上;进一步完善拟适用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程序,依法公平公正调查;加大重点社区矫正人员重大敏感时期的管控力度,做到重点管控、重点转化、重点帮教,严防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积极探索矫正新途径,以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方式,组织全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参加法治教育、道德教育、职业能教育培训,逐步实现社区矫正日常教育向大集中精细化多元式转变。
2.加强和规范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政策,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全面运行远程视频帮教会见系统,做好社会保障、临时救助、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狱所、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双向联系”衔接,建立双向联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经常化、帮教措施多样化。
(六)优化法律服务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山丹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定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积极探索网上网下平台融合工作,确保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社区)法律服务站运行顺畅,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成使用效果良好。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和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实现专线专网与实体平台融合,与甘肃智慧司法网链接,进一步扩大县、乡、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覆盖面和知晓率,确保政府主导、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2.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强化律师行业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组织、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夯实律师行业党建基础。助力首席服务官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律师服务团”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企业重组、融资贷款、项目工程、工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法律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预防化解经营风险。加强律师执业监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违法违规处罚通报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引导“一村一法律顾问”积极为乡镇、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发展壮大传统公证业务,开拓新型公证业务,维护增强公证公信力。加强公证软硬件建设,推进公证档案电子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证信息平台及网络化办证系统,全面提升公证处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规范接待、受理、审查、出证程序,实现流程控制、科学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办证程序,开通绿色通道,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优化服务,努力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
4.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加大《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落实法援经费管理办法和办案人员补贴经费。加强案件质量的评审和监督,确保应援尽援,精准救援。推行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继续保持“零投诉”,完善和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进一步落实《山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实现每一位符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资格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开、公正、透明的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受援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援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组建专业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延伸法律援助触角。
山丹县司法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