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引号 | 6207250010/2022-00079 | 发文字号 | 山司〔2022〕44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01 17:20:00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司法局
关于上报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县委办:
现将《山丹县司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随文呈上,请审核。
山丹县司法局
2022年5月31日
山丹县司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序进行。现将2022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发挥充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出台了《法治山丹建设规划(2021-2025年)》《山丹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将依法治县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体系。制定起草《2022年山丹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审议稿)》《2022年山丹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审议稿)》,并征求了各乡镇、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后下发执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学校重点学习内容,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次。组织全县10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审查政府部门合同、协议、相关文件9份,对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拟定的《山丹县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关于对山丹县焉支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等9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6份。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公示行政执法信息7928条。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审查后受理3件,审结2件,代理县政府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4件。聘请县政府法律顾问3名,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三)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中央、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山丹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山丹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全县行政复议办案会议,积极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聚焦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手段”的“五有”要求,在县司法局设立行政应诉与复议股;在整合现有办公用房的基础上,设立了行政复议受理室、立案室、档案室、案件审理室等功能室,面积达到220平米;同时将行政复议经费每年2万元纳入了财政预算。
(四)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有序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表扬全县“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为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印发了《山丹县组织开展“一把手”说法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全县18个重点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融媒体中心说法,目前,已开展6期“一把手”说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普法星期五”活动,以“法律八进”为主渠道,印发了《2022年山丹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采取会前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夜校法治讲座以及任前考法、新媒体普法等形式,广泛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反电诈、反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20余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为全县公民发送民法典短信25000条,组织律师为社区、企业开展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2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30余人次。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打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基础,印发了《关于在全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第二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印发了《山丹县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方案》,对“法律明白人”开展甘肃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水平,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理念。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深化。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就地就近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法律咨询和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机制,不断提升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共受理矛盾纠纷832件,成功调处821件,调解成功率98.68%。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全面落实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制度,11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律师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帮助用工企业修改、完善劳动合同100余份,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418件,解答法律咨询800多人次。积极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3件(民事171件、刑事4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开通绿色通道,强力推进全县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公证办理,在所涉房产正常评估价的基础上,按照公证收费标准的50%收取费用。同时,为下岗职工、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实行免费办理公证业务,让群众切切实实得到实惠,在每一个公证中收获温暖。至目前,共办理公证案件337件,涉及金额8000多万元,减免公证费用2.1万元。
(六)特殊人群管控得力。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强化疫情期间特殊人群责任落实,联合县检察院深入全县8个司法所对监管的全部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点检,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8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7人。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实现了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全覆盖,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43人,其中,监狱接回18人、看守所接回7人、解除社区矫正18人。开展“亲情会见”活动,完成远程视频会见申请78起,参与会见家属162人次。审核发放2021年度安置帮教补助经费31万元,出狱所人员接送经费1.76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仍需进一步规范,“一村一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效果发挥不明显;二是行政执法监督仍需进一步改进,个别单位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依赖经验和习惯执法的问题比较常见;三是部门联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需进一步推进创新,基层人民调解员积极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山丹县司法局将继续立足法治建设新目标,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强化普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重点内容,营造全民守法氛围;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抓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专业化、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山丹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各项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