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文体广旅局向全县文体旅市场发出诚信守法经营倡议
索引号 | 6207250012/2022-0006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2-10-21 09:50:03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加强文体旅市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以及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守法经营意识,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结合行业管理职责,向全县文体旅市场主体提出以下倡议:
一、是开展诚信守法经营。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合法守法经营,不违法乱纪。树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经营理念。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
二、是恪守行业自律。树立行业形象,自觉维护行业经营活动良好经营秩序。坚决杜绝商业欺诈行为、广告虚假宣传行为和失信行为。
三、是强化优质服务。优质服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命脉,优质服务应该成为经营者的目标。要用热情和真诚架起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信任桥梁,不断攀升优质服务的新高点。
四、是注重建设诚信文化。积极开展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使市场主体各层从业人员树立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共同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五、是加强信用征信管理。主动科普诚信知识,强化诚信理念,规避信用风险,不恶意拖欠债务、贷款,不随意拖欠职工工资。
六、是着力营造舒心的消费环境。积极为消费者提供人性化设施和服务,营造健康、安全、优雅、舒心的环境。
七、是加强合同承诺意识。企业之间相尊互信,开展公平竞争和互利互惠;重合同、守信用,严格履行合同契约和承诺;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八、是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严格落实《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杜绝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在经营中不使用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等,杜绝虚构价格、虚假馈赠等价格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