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救灾 > 灾害预警灾害处置灾害救助

重大气象信息专报

索引号 6207250041/2025-0008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5-12-10 16:29:28 是否有效


重大气象信息专报


预计11-13日我县将出现大风寒潮及中到大雪天气过程。受北方强冷空气影响,11日夜间至12日中午,中雪,绣花庙路段及中南部地区有中到大雪,降雪量2-8mm,积雪深度312cm;伴随冷空气过境,11-12日有5-6级西北风,阵风可达7-8级,并伴有弱沙尘天气。11-13日最低气温下降8-10℃,将出现寒潮;13日清晨全县最低气温在-18-25℃之间。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提请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传递预警信息,注意防范大风寒潮降雪天气对交通运输、能源保供、农牧业、群众生活及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防御措施建议:1.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2.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指挥调度,及时研判路面和车辆通行情况,拟定管制、分流意见并向市路警指挥中心提报管控,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管控信息及出行方案;严格落实等级勤务,强化重要路段和重要节点的巡逻管控,加强主次干道交通指挥疏导,做好快速处置交通事故、交通拥堵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路况、天气、车流量及指挥部指令和成员单位职责,推送工作指令,调度指挥;3.交通部门要加大路面巡查密度,及时开展道路清雪除冰和隐患排查整改,做好防滑料和融雪剂储存、堆放、回收、补充,确保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督促本行业各部门单位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车辆管制、分流等工作;统筹道路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储备,统筹协调指挥各类专业救援队伍;根据研判会商指令,合理调整运力,对交通运输客货企业进行重点管控,引导客货运企业选择合适道路运营,必要时暂停相关线路客运业务,保障出行安全;按照气象部门推送的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利用沿线可变情报板、收费站温馨提示栏和收费员入口逐车提醒等方式发布出行信息提示;4.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发动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及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并加强对低温冰雪恶劣天气的监测、准确预报,第一时间向政府、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相关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5.电力、通信及供暖等部门应当进行线路巡查维护,视情况做好供电、供气、供暖等调度保障工作;6.畜牧业和种养殖业应做好防冻防寒与饲料储备,对大棚、畜禽舍和临时搭建物采取加固措施,及时清除积雪;7.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友情链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