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县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县局决定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要加强入网餐饮资质审查和监督。认真做好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登记证)等资质审查,确保信息真实,并在餐饮服务经营者主页面上证照信息栏公示其证照信息。严格执行《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点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严禁食品小摊点入网经营。所有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其许可证(登记证)明的经营场所信息应与取餐地址一致,并按照其许可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要加强对入网商家经营行为的抽查和监测,确保其经营行为持续合规,确保线上线下餐食同标同质,不得委托加工制作。对不符合入网经营要求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二要加强配送人员疫情防护措施。按照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疫情防护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加强送餐人员的健康检查,及时做好体温监测,严禁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人员送餐,要求送餐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手部清洁。鼓励“无接触”式配送服务,送餐人员将食品放在约定的位置,由消费者自行取餐,避免送餐人员与消费者直接接触。
三要加强送餐设备容器管理。加大对送餐箱、配送车辆食品容器等清洗消毒频次。实施“一餐一封签”,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污染。平台提供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的,要确保所提供的容器、餐具、包装等无毒、清洁,且符合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规定。
四要积极实施“后厨直播”。网络第三方平台要积极与“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后厨直播”,在平台实时展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后厨加工操作过程,让消费者了解操作过程,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诚信自律和规范经营。
二、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
一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二要严格执行加工操作规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和晨检、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加工制作过程规范。
三要坚决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坚决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经营野生动物;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确有需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由销售方提供入境港口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验证明,否则一律不准购。
四要认真履行“六项承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公示菜单时,应对菜品明码标价标量,不欺诈顾客。
三、严格落实属地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要强化实名备案。全面摸清辖区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商和自建网站情况,对从事网络订餐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实名备案,并公示相关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二要开展约谈自查。组织对饿了么、美团2家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负责人和入网餐饮经营者进行约谈,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入网企业进行审核,在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等信息,对部分入网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网上公示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三要依法严肃查处。要依据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每月监测出的辖区内网络订餐违规情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处置,在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处罚的同时,必须加大对网络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的处罚力度并公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