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山丹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6207250020/2023-00013

文号: 张环山监测〔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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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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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02-06 10: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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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20/2023-00013 发文字号 张环山监测〔2023〕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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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02-06 10:50:13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1月有效监测天数31天。有效监测天数中Ⅰ级天数4天、Ⅱ级天数18天、Ⅲ级天数7天, Ⅴ级天数1天,Ⅵ级天数1天,优良天数为22天,同比减少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1%,同比下降25.7%。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124μg/m3,同比上升85.1%;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48μg/m3,同比上升33.3%;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70μg/m3,同比上升4.5%;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37μg/m3,同比上升5.7%;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7μg/m3,同比上升40.0%;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28μg/m3,同比上升33.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1.5mg/m3,同比上升25.0%;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79μg/m3,同比下降12.2%。

(二)污染物变化情况(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与上月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24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4μg/m3,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上升1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下降4μg/m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上升0.2m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上升5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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