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山丹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6207250020/2023-00032

文号: 张环山监测〔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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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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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03-03 16: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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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20/2023-00032 发文字号 张环山监测〔2023〕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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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03-03 16:36:51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月有效监测天数28天。有效监测天数中Ⅰ级天数3天、Ⅱ级天数25天,优良天数为28天,同比增加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同比下降0.0%。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73μg/m3,同比上升35.2%;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35μg/m3,同比上升25.0%;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73μg/m3,同比上升52.1%;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35μg/m3,同比上升29.6%;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4μg/m3,同比下降0.0%;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24μg/m3,同比上升71.4%;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0.5mg/m3,同比下降54.5%;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90μg/m3,同比下降4.3%。

2023年1月—2月有效监测天数58天,其中Ⅰ级天数7天、Ⅱ级天数43天、Ⅲ级天数7天、Ⅴ级天数1天、Ⅵ级天数1天、无效数据天数1天,优良天数为50天,同比减少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4.7%,同比下降13.5%。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100μg/m3,同比上升53.8%;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42μg/m3,同比上升27.3%;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6μg/m3,同比上升50.0%;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26μg/m3,同比上升44.4%;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1.5mg/m3,同比上升36.4%;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83μg/m3,同比下降9.8%。

剔除沙尘天气后2023年1月—2月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72μg/m3,同比上升24.1%,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36μg/m3,同比上升12.5%。

(二)污染物变化情况(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与上月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下降51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下降13μg/m3,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下降3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下降3μg/m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下降1.0m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上升11μg/m3。

剔除沙尘天气后与上月同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68μg/m3,同比上升12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32μg/m3,同比上升5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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