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山丹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6207250020/2023-00041

文号: 张环山监测〔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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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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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04-03 16: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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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20/2023-00041 发文字号 张环山监测〔2023〕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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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04-03 16:17:41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3月有效监测天数31天。有效监测天数中Ⅰ级天数2天、Ⅱ级天数17天,优良天数为19天 ,同比减少9天;优良天数比例为61.3%,同比下降38.7%。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231μg/m3,同比上升77.1%;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74μg/m3,同比上升65.8%;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69μg/m3,同比上升1.5%;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27μg/m3,同比上升8.0;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5μg/m3,同比下降37.5%;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22μg/m3,同比上升22.2%;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1.0mg/m3,同比下降40.0%;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101μg/m3,同比下降2.9%。

2023年1月—3月有效监测天数89天,其中Ⅰ级天数9天、Ⅱ级天数59天、Ⅲ级天数15天、Ⅴ级天数3天、Ⅵ级天数3天、无效数据天数1天,优良天数为69天,同比减少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6.7%,同比下降10.7%。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145μg/m3,同比上升63.0%;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53μg/m3,同比上升41.3%;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6μg/m3,同比上升50.0%;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25μg/m3,同比上升38.9%;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1.5mg/m3,同比上升36.4%;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94μg/m3,同比下降3.1%。

剔除沙尘天气后2023年1月—3月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68μg/m3,同比上升13.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32μg/m3,同比上升6.7%。

(二)污染物变化情况(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与上月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158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39μg/m3,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上升1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下降3μg/m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上升0.1m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上升11μg/m3。

剔除沙尘天气后与上月同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68μg/m3,同比下降5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32μg/m3,同比下降3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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