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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2025年5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6207250020/2025-0002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5-06-03 17:24:16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5月有效监测天数31天。有效监测天数中Ⅱ级天数20天,Ⅲ级天数7天,Ⅳ级天数1天,Ⅵ级天数3天,优良天数为20天,同比增加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64.5%,同比上升2.2%。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43μg/m3,同比下降48.2%;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18μg/m3,同比下降48.6%;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7μg/m3,同比下降75.0%;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13μg/m3,同比上升18.2;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0.8mg/m3,同比一致;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121μg/m3,同比下降2.4%。

2025年1月—5月有效监测天数151天,其中Ⅰ级天数27天、Ⅱ级天数88天、Ⅲ级天数23天、Ⅳ级天数6天、Ⅴ级天数1天、Ⅵ级天数5天、优良天数为115天,同比增加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9.2%,同比上升1.9%。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57μg/m3,同比下降23.7%,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20μg/m3,同比下降33.5%。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6μg/m3,同比下降10.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15μg/m3,同比下降5.5%;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1.4mg/m3,同比上升7.7%;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113μg/m3,同比上升25.6%。

(二)污染物变化情况(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与上月相比,剔除沙尘天气后与上月同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下降6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3μg/m3。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上升1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下降0μg/m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下降 0.4m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上升7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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