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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2025年7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6207250020/2025-0003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5-08-01 16:18:50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7月有效监测天数30天。有效监测天数中Ⅰ级天数6天、Ⅱ级天数22天,Ⅲ级天数1天,Ⅳ级天数1天,优良天数为28天,同比增加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3.3%,同比上降低6.2%。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46μg/m3,同比下降7.5%;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16μg/m3,同比下降8.9%;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6μg/m3,同比下降35.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9μg/m3,同比下降29.0%;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0.9mg/m3,同比上升125%;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135μg/m3,同比上升0.7%。

2025年1月—7月有效监测天数209天,其中Ⅰ级天数41天、Ⅱ级天数130天、Ⅲ级天数25天、Ⅳ级天数7天、Ⅴ级天数1天、Ⅵ级天数5天、优良天数为171天,同比增加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1.4%,同比上升3.2%。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51μg/m3,同比下降21.5%,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18μg/m3,同比下降28.0%。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7μg/m3,同比一致;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14μg/m3,同比下降6.7%;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1.4mg/m3,同比上升7.7%;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121μg/m3,同比上升5.2%。

(二)污染物变化情况(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与上月相比,剔除沙尘天气后与上月同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上升15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2μg/m3。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下降4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下降2μg/m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上升 0.3m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上升26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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