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 6207250011/2025-0017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5-09-16 10:53:53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县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依照程序和要求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六)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七)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八)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交流与合作。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一)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三)指导山丹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卫生健康方面的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山丹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体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五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卫生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做好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我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1个,山丹县卫生健康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委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4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工勤编制1人。2024年末实有人数47 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1人,在职事业人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财政定补人员1人。退休人员26人,遗属人员3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37.57万元。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共计1337.5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18万元;本年支出共计1337.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16.04万元,下降37.89%,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入中疫情防控等相关项目经费减少,高龄补贴项目经费转至民政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33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7.3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33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21万元,占55.05%;项目支出601.19万元,占44.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37.3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816.04万元,下降37.89%。2024年收入中疫情防控等相关项目经费减少,高龄补贴项目经费转至民政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6.04万元,下降37.89%。2024年收入中疫情防控等相关项目经费减少,高龄补贴项目经费转至民政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60万元,占7.15%;卫生健康支出1189.63万元,占88.95%;住房保障支出52.16万元,占3.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44万元,支出决算为9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7.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相关项目经费减少,高龄补贴项目转至民政局。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50万元,支出决算为5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6.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2万元,增长0.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及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4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用经费中包含拨付疫情防控运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50.38%,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招商引资工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①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③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50.38%,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招商引资工作。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4年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1个,涉及资金64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4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县项目、爱国卫生运动工作、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等1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45.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均按设定目标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创建国家卫生县项目、爱国卫生运动工作、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等1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创建国家卫生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使城市空间、道路框架、绿色空间不断拓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地段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非机动车道摆摊设点情况时有发生。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各项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给创建国家卫生县奠定坚实基础。
2.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04万元,执行数为64.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检查、绩效评价、业务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靠实主体责任,巩固现有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规范程度,提升居民感受度,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均为临床或护理专业,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下一步改进措施: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关要求,立足行业实际,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3.优化生育政策和相关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6.47万元,执行数为416.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县托育服务能力提升、优化生育政策宣传、人口形势监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日常访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宣传教育方面还有欠缺,个别医务人员对补助政策掌握不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加大协调调度,破除当前形势难题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奖励政策,切实保障计生家庭权益。
4.慢性病综合干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8万元,执行数为5.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完成政策发展、环境支持、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等8大类24项63个评估指标,规范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和汇总分析等各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天气原因和人员调整,到邻近县区进行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观摩学习,借鉴“托育一体化”“医育融合发展”等经验做法,未能如期开展,计划明年组织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外出观摩学习。
下一步改进措施:推动健康生活方式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场所、进家庭,营造人人参与的局面。
5.全县干部体检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62万元,执行数为14.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保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广大干部身心健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干部保健意识不强,不重视或不按时参加年度体检,造成年度干部参检率不高。在体检过程中受检者不按体检医生的要求做好前期准备,造成有些体检项目结果不准确。服务意识和干部保健知识宣传尚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探索体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制定合理的体检流程,切实做到认真负责并以优质的医疗质量和良好的服务态度完成各项体检工作。
6.75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7万元,执行数为17.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两项惠民政策既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又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宣传力度不够,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和为75岁以上老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社会知晓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继续总结经验,向其他市县学习,和各乡镇及社区积极协调沟通提前做好、做实、做细工作。
7.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4万元,执行数为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惠民政策实施后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推动健康山丹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推动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社会满意度提高,提升了老年人的健康素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宣传力度不够,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和为75岁以上老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社会知晓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定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综合评估与健康指导,开展意外伤害自我救护能力提升培训,着力提升城乡老年人居家养老质量。
8.卫生健康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卫生健康项目绩效管理、卫生健康经济管理人员能力提升,推动全市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强化人员培训,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经济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推进2024年卫生健康重点项目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由于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时间紧、任务重,绩效评价报告出具时间晚,资金支付延迟。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9.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1万元,执行数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开展”应检尽检“核酸检测,加强了新冠肺炎的防治工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目前疫情平稳,医疗物资采购后面临过期,故用于补充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资金暂留存,致使资金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资金分配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
10.退休人员取暖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3万元,执行数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了正常发放2024年退休人员取暖费,保障退休职工生活水平,现申请追加取暖费。
11.担当作为好干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15万元,执行数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大力弘扬担当精神、实干精神、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大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以更加强烈的责任使命感,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有力的创新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丹实践新篇章。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总体来看,2024年度本部门组织实施的1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执行率好,完成了项目年初设定的各项预期目标,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