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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丹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06/2018-00023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10]126号
关键词 山丹县教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教体局人事股
生成日期 2018-09-12 17:24:00 是否有效

山政办发[2010]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山丹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六月三十日

山丹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丹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0〕12号)和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丹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通知(县委发〔2010〕23号)精神,设立县教育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

2、增加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计划、办法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全县体育工作。

(二)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制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教育、体育事业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教学评估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承担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政策,负责教育基本建设、教学装备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八)指导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科技、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九)负责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和考务工作。

(十)指导全县中小学教研工作,帮助指导教师提高教学水平;规划指导教育科研和教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十一)落实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勤工俭学和学生资助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市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体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党务、政务、文电、会务、信访、财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承办中小学教师调配及毕业生招录工作;负责教师学历审查、资格认定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审、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的评优及奖惩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劳动工资的审核、人事统计、人事档案工作和干部考核、人事任免以及职务聘任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教师管理及老年教师协会等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

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项目规划,校财局管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的拟定工作,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收入情况和执行情况;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两免一补”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所有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

(四)教育股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和巩固提高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负责中小学毕业会考和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落实中小学教学计划、新课程改革方案以及教材、教辅、专题教育读物的征订发行工作;指导检查全县中小学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和科技教育工作;负责扫除文盲和脱盲学员的巩固提高工作;负责全县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学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收费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校办产业发展和勤工俭学工作。

(五)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

承担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职教中心招生工作;负责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教育体育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督学1名(正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

(二)归口管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归口管理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设主任1名(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副主任1名。

(三)归口管理共青团山丹县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为团县委的派出机构,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设书记1名(兼任少工委书记)。

(四)下属事业单位

1、县体育运动中心(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设主任(校长)1名(由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副校长)1名。

2、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设主任1名。

(五)县直学校(园)及乡镇学区、农村初级中学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三定规定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30日印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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