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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06/2018-00088 发文字号 山教体字〔2012〕107号
关键词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意见;通知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教育股
生成日期 2018-09-13 17:19:00 是否有效


山教体字〔2012〕10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学校(园):

为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县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要达到80%以上。  

2.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完善以特教学校为示范,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巩固并提高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成果和水平。

3.加大特殊教育投入。继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加强随班就读学生较多学校的资源教室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4.深化健残儿童少年融合教育教学工作。通过让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就读,改革音、体、美课程和活动课课程的教学模式,让健全儿童少年和残疾儿童少年在同一班级共同学习部分课程,增加残疾孩子与健全孩子的接触、交流的机会,让健残儿童少年从小进行融合沟通,互学互补,增强残疾孩子的自信心、培养正常孩子的同情心、爱心,建立相互理解、尊重,互相支持帮助,自觉交流提高,和谐共处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氛围,为残疾孩子最终步入社会,被社会所接纳创设必要的先决条件。

二、工作措施

1.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入园)规划工作。各学校要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条件确定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随班就读;对符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各校要制定随班就读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确保残疾学生就近入学随班就读,要将此项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提出切合实际的措施和办法,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同时,做好学前一年、三年残疾幼儿的核查摸底工作,确保其就近入园。

2.加强对随班就读的管理工作。在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且具有爱心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校长要把随班就读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之中,并明确一名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3.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档案。对学校施教区内的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4.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加强对随班就读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做到教学管理落实,学校要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加强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力度,广泛发动、组织教师参加随班就读的教学研究,以科研为先导,不断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制定并落实个别教育计划,实施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注重班级授课、小组教学与个别训练的有机结合,满足不同情况的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需要。

5.建立资源教室。资源教室要从随班就读学生的实际出发,配置一定数量的教具、学具和图书资料,条件允许的学校添置相关的康复设备。资源教室要配备专职或兼职辅导教师,明确辅导教师的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辅导和训练随班就读学生中的作用。同时对周边没有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发挥一定的辐射作用。规模小、随班就读学生少的农村小学也可在教室内设立活动角。

6.完善随班就读评价机制。要充分考虑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随班就读评价机制,将定量与定性、单项与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随班就读学生不列入普通学生当中,不参与对教师教学成绩的评价。

7.加强对随班就读学校干部和教师的业务培训。建立学校随班就读兼职教研员和辅导教师培训机制,为他们提供资料,进行业务指导,有计划地开展教师的业务培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8.构建两个随班就读工作网络。一是县教体局→学校→随班就读学校的管理网络;二是县教研室和特教学校→学校(中心教研组) →随班就读学校(学校教导处)的教研网络。

9.争取党委、政府和部门对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向社会和广大家长宣传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使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形成共识,共同营造有利于随班就读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两级残疾儿童鉴定评估”体系  

1.以“学校残疾儿童少年筛查登记”为主体 。学校要成立由教育、卫生、残联(民政)组成的“残疾儿童少年筛查小组”。对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要根据家长或班主任的推荐意见,进行医学检查、智力测定和教育行为鉴定,然后综合分析,以初步确定为智力残疾儿童少年。

2.以“县残疾儿童少年复查鉴定”为骨干。成立由教育、卫生、残联等组成的“残疾儿童少年筛查鉴定小组”。对乡“智力障碍者儿童筛查登记结果”进行复查,对处于临界的智力障碍者儿童进行筛查鉴定。

3.组织好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鉴定工作。原则上,从每年的小学二年级学生起进行筛查、鉴定。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由学校筛查小组,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参与下进行严格的筛查,由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名单确定后,由县鉴定小组鉴定。

4.正确处理好特殊需要学生的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年龄与当地普通儿童相同;且班额不宜过大,同一班级一般只能安排同一类型残疾儿童少年,以1~2人为宜,最多不能超过3人;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与普通儿童相同,随班就读学生一般不实行留级制度,智障学生可视其具体情况,在小学阶段适当延长其学习年限;由小学随班就读毕业的残疾学生,可根据本地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其进初级中等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四、加强学校随班就读的管理  

1.各学校成立特殊教育领导小组,建立残疾儿童少年筛查小组,负责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筛查鉴定工作。  

2.各学校要有专人管理特殊教育工作,建立特殊教育档案。  

⑴实行双重学籍制度。一张与普通学生相同的学籍卡,另一张为随班就读学籍卡——特教学生义务教育登记卡。供学校采取特殊教育措施,制定个别教育计划,严格保密。

⑵建立随班就读档案卡制度。档案卡包括个别教育计划、辅导记录表、考核评估表等档案资料。  

⑶实行随班就读生动态鉴定制度。随班就读生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已跟上班级正常学习速度,且考试成绩合格,经家长申请,学校特殊教育管理小组同意,县鉴定小组审定,可取消其随班生学籍,视为普通学生。

⑷实施特殊教育年度报告制度。每年于9月30日前将本年度特殊教育概况和统计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3.要适当增加一些适合智力障碍者儿童少年特点的教具、学具、玩具和图书等。

附件:张掖市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建设要求

山丹县教育体育局

一二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随班就读  工作  实施意见  通知            

山丹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6月7日    


附件张掖市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建设要求.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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