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山丹概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义务教育 > 教育信息

关于印发《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机构:教育局 2018-12-03 10:41:00


山教体字〔2018〕468号

关于印发《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

考核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园),体育运动中心、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骨干教师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根据国家、省、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2014年3月,县教体局印发了《山丹县中小学市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依据《山丹县教师梯次成长平台设置及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对《山丹县中小学市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2018年修订)》

山丹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1月20日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2018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骨干教师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推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根据《山丹县教师梯次成长平台设置及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现将《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修订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梯次县级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山丹名师)。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基础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示范指导、培训讲座、特色亮点五个方面,共计60分。加分项根据业绩条件,据实加分。

三、考核程序及办法

实行动态管理,2年为一个周期。按照“任务驱动、谁使用谁考核”的原则,实行年度(上年7月16日—当年7月15日)考核加周期考核制度,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一)年度考核。每年7月份,骨干教师填写《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表》(附件2),提交考核佐证材料,由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单位)依据本办法和考核细则进行考核。80分(含80分)以上为“优秀” ,70分(含70分)以上为“良好”,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工作由县级骨干教师所在学校组织进行,每年进行一次,周期考核由县教体局、学校分别成立考核组进行专项考核。学校负责考核本乡(校)骨干教师平台中的县级、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学校(单位)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后,于每年7月15日前,将县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结果报县教体局,县教体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抽查复核认定,并公示、备案。

(二)周期考核。县教体局对考核对象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汇总,确定周期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公布,周期考核均分8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结果使用

(一)考核纳入学校目标责任书考核,出现违规考核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骨干教师称号,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单位)当年不得评优评先,该项考核不得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考核结果作为县级骨干教师称号保留与否的唯一依据。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其余等次保留其骨干教师称号。

(三)考核结果作为县级骨干教师晋升上一梯次称号的重要依据。周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骨干教师,符合上一梯次骨干教师条件的,经个人申请,可不受名额限制,直接晋升上一梯次称号(不含“山丹名师”)。

(四)考核结果作为县级骨干教师评优晋级、培训提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优先确定岗位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种层次的研修、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在提拔使用、评优选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


附件1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山丹名师)

考核

内容

考核标准

认定依据

基础分

基础项

加分项

职业

道德

年度德能评价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不得分。

获得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师德模范师德标兵”等师德方面的荣誉称号,1次分别加1、2、3、4、5分。

德能评价结果上报文件、荣誉证书

10

教育

教学

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且教学达到学校中上水平,得20分(骨干教师为正职校长的,该项考核以管理工作为主)。

承担班主任工作加5分。教学、班主任、管理工作其中1项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学校工作安排、教案作业及获奖证书

20

示范

指导

每年至少承担1次县级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或2次县级及以上评审工作,或1次网上“优课”评选并获市级及以上奖,得10分。

每多1次加2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教体局、学校相关文件,

获奖证书,

帮扶协议,

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立项通知书及获奖证书

10

每年至少培养指导青年教师2人并取得成果(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得5分。

每多1人加1分。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5

至少主持1次县级及教改实验(含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获县级及以上奖励并在学校推广应用),得5分。

成果获市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3、2、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4、3、2分。

5

培训

讲座

每年至少承担1次县级及以上或2次校级及教师培训或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会议交流、研讨发言除外),得10分。

每多承担1次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培训讲座,1次分别加1、2、3、4、5分。

有关文件

10

特色

亮点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为改革建言献策,所提建议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每条加2分。

有关文件、

荣誉证书、

媒体报刊


个人获得乡镇、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2、3、4、5、6分。

个人教育教学事迹被县区、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报道,1次分别加3、5、8、10分。

因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和参与贡献,所在学校(单位)获得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1、3、4、5分。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学科骨干)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认定依据

基础分

基础项

加分项

职业道德

年度德能评价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不得分。

获得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师德模范师德标兵”等师德方面的荣誉称号,1次分别加1、2、3、4、5分

德能评价结果上报文件、荣誉证书

10

教育教学

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且教学达到学校中上水平,得20分(骨干教师为正职校长的,该项考核以管理工作为主)。

承担班主任工作加5分。教学、班主任、管理工作其中1项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学校工作安排、教案作业及获奖证书

20

示范指导

每年至少承担1次县级及,或2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或2次县级及以上评审工作,或1次网上“优课”评选并获县级及以上奖,得10分。

每多1次加2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教体局、学校相关文件,获奖证书,帮扶协议,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立项通知书及获奖证书

10

每年至少培养指导青年教师1人并取得成果(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得5分

每多1人加2分。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分。

5

至少主持1次县区级及教改实验(含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获县区级及以上奖励并在学校推广应用),得5分。

成果获县区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4分、3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5分、4分、3分。

5

培训讲座

每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及教师培训或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会议交流、研讨发言除外),得10分。

每多承担1次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培训讲座,1次分别加1、2、3、4、5分。

有关文件

10

特色亮点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为改革建言献策,所提建议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每条加2分。

有关文件、

荣誉证书、

媒体报刊


个人获得乡镇、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2、3、4、5、6分。

个人教育教学事迹被县区、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报道,1次分别加3、5、8、10分。

因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和参与贡献,所在学校(单位)获得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1、3、4、5分。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教学能手)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认定依据

基础分

基础项

加分项

职业道德

年度德能评价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不得分。

获得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师德模范师德标兵”等师德方面的荣誉称号,1次分别加1、2、3、4、5分。

德能评价结果上报文件、荣誉证书

10

教育教学

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且教学达到学校中上水平,得20分(骨干教师为正职校长的,该项考核以管理工作为主)。

承担班主任工作加5分。教学、班主任、管理工作其中1项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学校工作安排、教案作业及获奖证书

20

示范指导

每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或1次县级及以上评审工作,或1次网上“优课”评选并获县级奖,得10分。

每多1次加2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教育局、学校相关文件,获奖证书,帮扶协议,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立项通知书及获奖证书

10

每年至少培养指导青年教师2人并取得成果(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得5分。

每多1人加2分。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5

至少主持或参与1次县区级及或2次校级及以上教改实验(含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获县区级及以上奖励并在学校推广应用),得5分。

成果获县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3分、2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5分、4分、3分。

5

培训讲座

每年至少承担1次县区级及或2次校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或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会议交流、研讨发言除外),得10分。

每多承担1次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培训讲座,1次分别加1、2、3、4分。

有关文件

10

特色亮点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为改革建言献策,所提建议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每条加2分。

有关文件、

荣誉证书、

媒体报刊


个人获得乡镇、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2、3、4、5、6分。

个人教育教学事迹被县区、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报道,1次分别加3、5、8、10分。

因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和参与贡献,所在学校(单位)获得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1、3、4、5分。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教坛新秀)

考核

内容

考核标准

认定依据

基础分

基础项

加分项

职业

道德

年度德能评价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不得分。

获得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师德模范师德标兵”等师德方面的荣誉称号,1次分别加1、2、3、4、5分。

德能评价结果上报文件、荣誉证书

10

教育

教学

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且教学达到学校中上水平,得20分(骨干教师为正职校长的,该项考核以管理工作为主)。

承担班主任工作加5分。教学、班主任、管理工作其中1项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学校工作安排、教案作业及获奖证书

20

示范

指导

每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或1次县级及以上评审工作,或1次网上“优课”评选并获县区级奖,得10分。

每多1次加2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教育局、学校相关文件,获奖证书,帮扶协议,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立项通知书及获奖证书

10

每年至少培养指导青年教师1人并取得成果(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得5分。

每多1人加2分。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分。

5

至少主持或参与1次校级及教改实验(含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获县区级及以上奖励并在学校推广应用),得7分。

成果获县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5分、4分、3分。

5

培训

讲座

每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及教师培训或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会议交流、研讨发言除外),得10分。

每多1次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培训讲座,1次分别加1、2、3、4、5分。

有关文件

10

特色

亮点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为改革建言献策,所提建议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每条加2分。

有关文件、

荣誉证书、

媒体报刊


个人获得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2、3、4、5、6分。

个人教育教学事迹被县区、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报道,1次分别加3、5、8、10分。

因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和参与贡献,所在学校(单位)获得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1、3、4、5分。

附件2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表

考核年度:                                                  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学段


学科


骨干类别


取得时间


年  度  考   核  情  况

考核

内容

基础项

加分项


职业

道德


得分


加分

得分小计




教育

教学


得分


加分

得分小计




示范

指导


得分


加分

得分小计




培训

讲座


得分


加分

得分小计




特色

亮点


加分


加分

得分小计




考核

得分


评定等级


考核组成员签字


学校(单位)考核意见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学校考核完毕,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每年7月15日前报县教体局审核,9月份县教体局审核后,返回学校(单位)2份,1份存档备案,1份返回教师本人保存。同时,由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单位)在骨干教师证书上填写年度考核结果并签章。

附件1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

学校:(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工作

单位

骨干类别

学段

学科

年度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

























































































   填表人(签字):                        校长(签字):

注:此表上报时务必用电子表格,由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学校考核完毕,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每年7月15日前同骨干教师考核表一并报送县教体局。


山丹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印发

关于印发《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doc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