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山教体字〔2018〕468号
关于印发《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
考核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园),体育运动中心、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骨干教师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根据国家、省、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2014年3月,县教体局印发了《山丹县中小学市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依据《山丹县教师梯次成长平台设置及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对《山丹县中小学市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2018年修订)》
山丹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1月20日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2018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骨干教师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推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根据《山丹县教师梯次成长平台设置及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现将《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修订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梯次县级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山丹名师)。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基础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示范指导、培训讲座、特色亮点”五个方面,共计60分。加分项根据业绩条件,据实加分。
三、考核程序及办法
实行动态管理,2年为一个周期。按照“任务驱动、谁使用谁考核”的原则,实行年度(上年7月16日—当年7月15日)考核加周期考核制度,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一)年度考核。每年7月份,骨干教师填写《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表》(附件2),提交考核佐证材料,由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单位)依据本办法和考核细则进行考核。80分(含80分)以上为“优秀” ,70分(含70分)以上为“良好”,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工作由县级骨干教师所在学校组织进行,每年进行一次,周期考核由县教体局、学校分别成立考核组进行专项考核。学校负责考核本乡(校)骨干教师平台中的县级、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学校(单位)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后,于每年7月15日前,将县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结果报县教体局,县教体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抽查复核认定,并公示、备案。
(二)周期考核。县教体局对考核对象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汇总,确定周期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公布,周期考核均分8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结果使用
(一)考核纳入学校目标责任书考核,出现违规考核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骨干教师称号,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单位)当年不得评优评先,该项考核不得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考核结果作为县级骨干教师称号保留与否的唯一依据。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其余等次保留其骨干教师称号。
(三)考核结果作为县级骨干教师晋升上一梯次称号的重要依据。周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骨干教师,符合上一梯次骨干教师条件的,经个人申请,可不受名额限制,直接晋升上一梯次称号(不含“山丹名师”)。
(四)考核结果作为县级骨干教师评优晋级、培训提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优先确定岗位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种层次的研修、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在提拔使用、评优选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
附件1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山丹名师)
考核 内容 | 考核标准 | 认定依据 | 基础分 | |
基础项 | 加分项 | |||
职业 道德 | 年度德能评价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不得分。 | 获得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师德模范”、“师德标兵”等师德方面的荣誉称号,1次分别加1、2、3、4、5分。 | 德能评价结果上报文件、荣誉证书 | 10 |
教育 教学 | 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且教学达到学校中上水平,得20分(骨干教师为正职校长的,该项考核以管理工作为主)。 | 承担班主任工作加5分。教学、班主任、管理工作其中1项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 学校工作安排、教案作业及获奖证书 | 20 |
示范 指导 | 每年至少承担1次县级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或2次县级及以上评审工作,或1次网上“优课”评选并获市级及以上奖,得10分。 | 每多1次加2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 教体局、学校相关文件, 获奖证书, 帮扶协议, 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立项通知书及获奖证书 | 10 |
每年至少培养指导青年教师2人并取得成果(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得5分。 | 每多1人加1分。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 5 | ||
至少主持1次县级及教改实验(含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获县级及以上奖励并在学校推广应用),得5分。 | 成果获市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3、2、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4、3、2分。 | 5 | ||
培训 讲座 | 每年至少承担1次县级及以上或2次校级及教师培训或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会议交流、研讨发言除外),得10分。 | 每多承担1次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培训讲座,1次分别加1、2、3、4、5分。 | 有关文件 | 10 |
特色 亮点 |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为改革建言献策,所提建议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每条加2分。 | 有关文件、 荣誉证书、 媒体报刊 | ||
个人获得乡镇、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2、3、4、5、6分。 | ||||
个人教育教学事迹被县区、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报道,1次分别加3、5、8、10分。 | ||||
因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和参与贡献,所在学校(单位)获得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1、3、4、5分。 |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学科骨干)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认定依据 | 基础分 | |
基础项 | 加分项 | |||
职业道德 | 年度德能评价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不得分。 | 获得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师德模范”、“师德标兵”等师德方面的荣誉称号,1次分别加1、2、3、4、5分。 | 德能评价结果上报文件、荣誉证书 | 10 |
教育教学 | 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且教学达到学校中上水平,得20分(骨干教师为正职校长的,该项考核以管理工作为主)。 | 承担班主任工作加5分。教学、班主任、管理工作其中1项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 学校工作安排、教案作业及获奖证书 | 20 |
示范指导 | 每年至少承担1次县级及,或2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或2次县级及以上评审工作,或1次网上“优课”评选并获县级及以上奖,得10分。 | 每多1次加2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 教体局、学校相关文件,获奖证书,帮扶协议,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立项通知书及获奖证书 | 10 |
每年至少培养指导青年教师1人并取得成果(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得5分。 | 每多1人加2分。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分。 | 5 | ||
至少主持1次县区级及教改实验(含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获县区级及以上奖励并在学校推广应用),得5分。 | 成果获县区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4分、3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5分、4分、3分。 | 5 | ||
培训讲座 | 每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及教师培训或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会议交流、研讨发言除外),得10分。 | 每多承担1次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培训讲座,1次分别加1、2、3、4、5分。 | 有关文件 | 10 |
特色亮点 |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为改革建言献策,所提建议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每条加2分。 | 有关文件、 荣誉证书、 媒体报刊 | ||
个人获得乡镇、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2、3、4、5、6分。 | ||||
个人教育教学事迹被县区、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报道,1次分别加3、5、8、10分。 | ||||
因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和参与贡献,所在学校(单位)获得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1、3、4、5分。 |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教学能手)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认定依据 | 基础分 | |
基础项 | 加分项 | |||
职业道德 | 年度德能评价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不得分。 | 获得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师德模范”、“师德标兵”等师德方面的荣誉称号,1次分别加1、2、3、4、5分。 | 德能评价结果上报文件、荣誉证书 | 10 |
教育教学 | 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且教学达到学校中上水平,得20分(骨干教师为正职校长的,该项考核以管理工作为主)。 | 承担班主任工作加5分。教学、班主任、管理工作其中1项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 学校工作安排、教案作业及获奖证书 | 20 |
示范指导 | 每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或1次县级及以上评审工作,或1次网上“优课”评选并获县级奖,得10分。 | 每多1次加2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 教育局、学校相关文件,获奖证书,帮扶协议,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立项通知书及获奖证书 | 10 |
每年至少培养指导青年教师2人并取得成果(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得5分。 | 每多1人加2分。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 5 | ||
至少主持或参与1次县区级及或2次校级及以上教改实验(含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获县区级及以上奖励并在学校推广应用),得5分。 | 成果获县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3分、2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5分、4分、3分。 | 5 | ||
培训讲座 | 每年至少承担1次县区级及或2次校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或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会议交流、研讨发言除外),得10分。 | 每多承担1次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培训讲座,1次分别加1、2、3、4分。 | 有关文件 | 10 |
特色亮点 |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为改革建言献策,所提建议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每条加2分。 | 有关文件、 荣誉证书、 媒体报刊 | ||
个人获得乡镇、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2、3、4、5、6分。 | ||||
个人教育教学事迹被县区、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报道,1次分别加3、5、8、10分。 | ||||
因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和参与贡献,所在学校(单位)获得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1、3、4、5分。 |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教坛新秀)
考核 内容 | 考核标准 | 认定依据 | 基础分 | |
基础项 | 加分项 | |||
职业 道德 | 年度德能评价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不得分。 | 获得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师德模范”、“师德标兵”等师德方面的荣誉称号,1次分别加1、2、3、4、5分。 | 德能评价结果上报文件、荣誉证书 | 10 |
教育 教学 | 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且教学达到学校中上水平,得20分(骨干教师为正职校长的,该项考核以管理工作为主)。 | 承担班主任工作加5分。教学、班主任、管理工作其中1项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 学校工作安排、教案作业及获奖证书 | 20 |
示范 指导 | 每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或1次县级及以上评审工作,或1次网上“优课”评选并获县区级奖,得10分。 | 每多1次加2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获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5分。 | 教育局、学校相关文件,获奖证书,帮扶协议,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立项通知书及获奖证书 | 10 |
每年至少培养指导青年教师1人并取得成果(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得5分。 | 每多1人加2分。培养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获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1次分别加1、2、3、4分。 | 5 | ||
至少主持或参与1次校级及教改实验(含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获县区级及以上奖励并在学校推广应用),得7分。 | 成果获县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1次分别加5分、4分、3分。 | 5 | ||
培训 讲座 | 每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及教师培训或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会议交流、研讨发言除外),得10分。 | 每多1次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培训讲座,1次分别加1、2、3、4、5分。 | 有关文件 | 10 |
特色 亮点 |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为改革建言献策,所提建议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每条加2分。 | 有关文件、 荣誉证书、 媒体报刊 | ||
个人获得校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2、3、4、5、6分。 | ||||
个人教育教学事迹被县区、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报道,1次分别加3、5、8、10分。 | ||||
因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和参与贡献,所在学校(单位)获得县区级、市级、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荣誉,1次分别加1、3、4、5分。 |
附件2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表
考核年度: 编号: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学段 | 学科 | 骨干类别 | 取得时间 | ||||||||||||
年 度 考 核 情 况 | |||||||||||||||
考核 内容 | 基础项 | 加分项 | |||||||||||||
职业 道德 | 得分 | 加分 | 得分小计 | ||||||||||||
教育 教学 | 得分 | 加分 | 得分小计 | ||||||||||||
示范 指导 | 得分 | 加分 | 得分小计 | ||||||||||||
培训 讲座 | 得分 | 加分 | 得分小计 | ||||||||||||
特色 亮点 | 加分 | 加分 | 得分小计 | ||||||||||||
考核 得分 | 评定等级 | 考核组成员签字 | |||||||||||||
学校(单位)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学校考核完毕,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每年7月15日前报县教体局审核,9月份县教体局审核后,返回学校(单位)2份,1份存档备案,1份返回教师本人保存。同时,由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单位)在骨干教师证书上填写年度考核结果并签章。
附件1
山丹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
学校:(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工作 单位 | 骨干类别 | 学段 | 学科 | 年度考核得分 | 考核结果 |
填表人(签字): 校长(签字):
注:此表上报时务必用电子表格,由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学校考核完毕,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每年7月15日前同骨干教师考核表一并报送县教体局。
山丹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