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06/2022-0020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安全办 |
生成日期 | 2022-06-24 16:15:00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园),已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
近期,我省接连发生了几起安全生产事故,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县相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件发生,全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现将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排查治理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摸清校园安全风险源和薄弱环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校园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从6月20日至7月14日。
三、方式方法
采取学校(园)全面自查自改,县局专项检查、整治相结合的方式。
四、专项整治内容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方面。落实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和属地管理责任情况, 是否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领导包抓机制和安全责任督学机制及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机制;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是否逐级分解到岗到人,岗位职责标示牌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责任人是否熟知安全岗位职责。是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情报和风险预警信息联络员制度,形成教育局、学区(中心 校)、教学点、年级组、班级、师生等纵向到底信息通报机制。
(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足配齐,并能够保证正常使用;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礼堂、食堂、体育场馆、礼堂、库房等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以及用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线路老化问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使用、存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是否完成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柜配备升级;是否加强校园内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防火巡查工作;教职员工(特别是后勤和食堂操作人员)是否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是否全部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并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持证上岗制度。
(三)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是否主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交警等有关部门检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严禁超速、超载现象;是否规范校车合同签订,严把学生上车前核对车辆标志牌与驾驶员信息、学生上下车履行点名签字交接手续等环节;是否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学生监管责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杜绝“五小车辆”接送学生;校门口或附近是否设置家长接送等待区域,是否设置交通警示灯、标志和标线等设施设备。
(四)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学校食堂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食品采购、运输、存储、加工、留样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是否落实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卫生体检、岗前培训制度,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实现全覆盖;是否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单位食材是否按规定要求对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进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严 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电子一票通等制度;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是否达标,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学校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是否安装并运用“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是否定期排查学校天然气设备及瓶装液化气风险隐患,是否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防范食堂火灾发生;学校自备水井及饮用水是 否进行水质监测,并符合饮用水标准。
(五)校舍安全管理方面。学校锅炉、燃气管道、电梯等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学楼、宿舍、食堂、围墙、场地器材、彩钢板建筑、设施设备是否安全,外墙瓷砖和外墙干挂石材及校园围墙是否脱落或开裂;沿山、沿河处于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危险地段的学校是否对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及其它建筑物进行防震(除险)加固,并开展日常巡查。
(六)校园安保管理情况。学校是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保安人员持证上岗并落实出入登记、日常巡逻等制度,禁止与教育教学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是否严格落实节 假日值班信息“日报告”“零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是否安排专人对学生住宿情况负责管理(女生宿舍管理员须为女性),是否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台账(巡查不少2次)、请销假台账和访客登记台账;中小学、幼儿园门口是否设置隔离栏、隔离 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七)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方面。是否严格按照《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是否协同公安机关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稳定;是否常态化开展校内矛盾风险纠纷排查和不良行为学生的矫治工作;是否定期排查师生涉毒、邪教及非法宗教渗透校园、非法出版物进入校园,杜绝“黄、赌、毒”对师生的侵害;是否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诈骗、扫黑除恶排查治理;是否主动对接公安、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了解掌握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信息、动向,严防其在校园及周边实施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是否在校门或醒目位置,悬挂(张贴)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及责任人公示牌,公布校园欺凌、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是否严格落实重大 活动(事项)审批和评估报备制度。
(八)安全常态化管理方面。每月是否召开1次校园安全、信访维稳分析研判会议;每月是否开展1次以班级为单位的校园安全、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性侵害等风险隐患排查和签字承诺;每季度是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综合应急演练;每学期是否开展1次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和反恐怖反邪教摸底排查,建立责任台账并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
(九)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是否常态化开展“1530”安全教育活动,即下课前1分钟、放学前5分钟、周末30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包括防溺水“六不准”、防踩踏、防诈骗、防侵害、防暴力、防欺凌、防黄赌毒和居家、外出、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禁毒、反邪等各方面安全法治教育内容);每季度是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及时发现学生因学习困难、感情纠葛、家庭变故、特异体质等造成的思想波动、情绪失控、精神萎靡不振等情况,做到“一 生一策”管理,并适时开展心理疏导和谈心谈话及家校互动活动。
(十)校园在建施工场地管理方面。是否督促施工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做好防火、防触电、防高坠、防坍塌、 防机械伤害等事故;是否设置施工场地全封闭围挡,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所覆盖范围是否避开学习和活动范围;是否设置施工安全通道;是否控制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学生上课期间严禁使用产生强噪声的机械进行施工;是否合理安排渣土运输等车辆进出场时间,与校园上下学时间错峰出行。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治(6月20日至21日)
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立即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填写附件:山丹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安全。
(二)监督检查(6月22日至30日)
成立5个由党组成员任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 长:林荣森
成员股室:县教育发展中心、人事股、办公室
包抓学校:山丹二中、清泉学校、育才中学、位奇学区、爱心幼儿园、宝贝乐幼儿园、蓓蕾幼儿园、位奇中心幼儿园、山丹县丽涛王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艺秀明珠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兰天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舞之艺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先—锋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卡卡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阳—光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祥
第二组
组 长:马进策
成员股室:县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股
包抓学校:山丹一中、南关学校、东街小学、老军学区、博兴幼儿园、朝阳幼儿园、格林幼儿园、山丹县新铭华古筝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蓝晶灵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山丹县萌爱涂鸦美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芭娜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伽美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刘海英古筝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浑武跆拳道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兴龙
第三组
组 长:邹世文
成员股室: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安全办
包抓学校:城关小学、三立小学、山丹三中、总场中学、陈户学区、七色光幼儿园、仁瑞幼儿园、瑞景幼儿园、山丹县妙音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王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艺博艺术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山丹县小丫舞蹈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育英武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童林童画美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精圣武术学校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海晶
第四组
组 长:李静
成员股室:财务股、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包抓学校:县幼儿园、清泉幼儿园、东乐学区、清泉学区、世博幼儿园、童梦幼儿园、小清华幼儿园、东乐十里堡幼儿园、山丹县百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山丹县巨匠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蓝—天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祁舞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学而优艺术培训辅导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七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玮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大千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指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本涛
第五组
组 长:王岳
成员股室:督导室、项目办
包抓学校:李桥学区、霍城学区、育苗幼儿园、蓝天幼儿园、新城幼儿园、山丹县沁昀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山丹县弘威武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艺丹明珠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天之鹅舞蹈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尚武青少年武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山丹县菁菁童画美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山丹县童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海峰
各组督查时填写附件:《山丹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三)集中整治(7月1日至14日)
各学校对自查和县局督查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进行汇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并形成整改报告于7月14日前上报县局安全办。
六、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包抓工作责任,靠实校(园)长、分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教师)、学生网格化管理“五级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链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最严措施要求,确保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有力有效开展。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包抓工作机制,固化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包抓督导学校工作制度,及时督促专项整治见行见效。
(二)全面整治隐患。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山丹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持续动态更新,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严格落实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治措施不力、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山丹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8日
附件:
山丹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学校(园): 时间:
序号 | 发现安全问题隐患 | 检查时间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人 | 整改销号 (是/否) |
检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