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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办园行为 进行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06/2023-0006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全县;民办幼儿园;专项督查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教育股
生成日期 2023-06-05 12:25:28 是否有效

各民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山丹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民办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治理工作,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县教育局决定全县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办园行为进行专项督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督查时间

2023年6月12日-13

二、督查范围

全县民办幼儿园

三、督查内容

教育收费。未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或不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未出具正规票据;未进行收费备案的幼儿园私自收取保教费等相关费用;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项目,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在园服、床上用品等涉教产品订购中,存在违规订购、非自愿购买、加价收费;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收费备高收低或备低收高;跨学期收取学费;幼儿膳食费未专款专用,未建立独立账目,存在挤占、克扣和挪用现象;未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未建立退费机制或退费机制不健全等情形。

)教职工管理。教师队伍结构与办园规模不相适应,未按相关规定配齐配足教职工,园长、专任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学历不达标;违反规定聘用教职工,未进行入职犯罪记录查询和健康检查,未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教职员工聘用手续不合规,险一金”等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以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组织征订幼儿读物、推销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未按照办园规模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未按班配齐配备“两教一保”;未建立健全教研活动制度,定期开展教职工培训;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歧视、侮辱幼儿,、虐待、伤害幼儿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或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较大恶劣影响等情形幼儿园是否利用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方式积极开展科学育儿宣传;是否成立家委会、家长学校;是否有关去“小学化”工作安排。

)保育教育。存在“小学化”倾向幼儿园是否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未严格执行作息与生活制度,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性强化训练是否使用小学化教材,购买拼音、写字、数学等练习册违规使用小学化教育方式、教授小学教育内容、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布置书面作业或者组织与小学教育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教学目标不符合《3—6岁儿童发展指南》要求;教学中未使用普通话等情形幼儿园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是否把教室布置成小学课堂形式;是否提供充足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等材料“安吉游戏”是否全面开展,“幼小衔接”落实情况。

)安全工作。未设置校门硬质防冲撞设施或质量不达标;未按标准配备专职保安、配置基本防护器材;未按标准安装园内视频监控系统或未与公安机关联网;未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或未与公安机关联网;未落实“护学岗”机制;未落实校方责任险“应保尽保”要求;教室、休息区、活动区、课桌椅、学生床等存在安全隐患;未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检查、卫生保健、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

)后勤卫生。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严格落实晨检、消毒制度;结合幼儿成长需求,科学合理制定膳食计划,严格执行带量食谱,为幼儿提供等值优质的营养膳食;根据幼儿实际消费,据实结算餐费,以包月制或按学期制等方式收取幼儿餐费;未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幼儿预防接种率未达100%;未定期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等情形;上半年信访相关问题处理、落实情况。

四、督查安排

县教育局成立由党组成员任组长的专项督查组进行督查。

第一督查组:

长:

副组长(兼联络员):蒋新雯

员:何文菁  祯  李    相关幼儿园责任督学

督查幼儿园:新城幼儿园、博兴幼儿园、朝阳幼儿园、蓝天幼儿园、蓓蕾幼儿园、瑞景幼儿园、童梦幼儿园、南湖幼儿园

第二督查组:

长:高有会

副组长(兼联络员):张佩平

员:涛   杨德华  琰   徐海龙相关幼儿园责任督学

督查幼儿园:爱心幼儿园、七色光幼儿园、仁瑞幼儿园、

世博幼儿园、格林幼儿园、宝贝乐幼儿园、育苗幼儿园

五、督查方式

以入园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随机致电家长等形式,各督查组对各幼儿园督查重点五项工作逐一进行督查,查幼儿园是否落实到位。督查完向教育股集中反馈结果6月16日前将督查表(附件)交至教育股。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幼儿园规范办园专项治理工作,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各督查组务必高度重视,将幼儿园规范化办园行为专项督查工作逐条细化,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专项督查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及时发现问题,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各督查组参照《山丹县幼儿园规范化办园专项督查表》(附件)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全县统一标准,客观公正评分。通过查阅资料、电话回访等方式,现场指出问题,并督查落实整改。

(三)强化督查,明确责任。县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把幼儿园规范化办园行为作为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不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幼儿园将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工作走形式等问题的负责人严肃问责。

附件:山丹县幼儿园规范化办园专项督查表

                                          山丹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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