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03/2021-0012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0-11-23 09:31:09 | 是否有效 | 是 |
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要求,现将我县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纳入我县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年度报表编报的国有企业共15户(不含金融企业),其中:县属国有独资企业11户,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4户。年末企业职工总人数为494人,其中在岗职工总人数421人。
国有资产总量: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国有企业资产合计23.6亿元,同比增长9.26%;负债合计16.6亿元,同比增长28.68%;所有者权益合计7.0亿元,同比下降19.54%;资产负债率69.28%;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74.75%。
经营效益:全县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120%;利润总额-2240.1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利润总额-250.1万元,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利润总额-1990万元);上交税费1355.6万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
(一)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要求,准确把握监管职责,根据县政府授权,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专司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以管资本为主,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扎实做好国资监管基础工作。按照省、市国资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县属国有企业产权变动、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基础工作。先后完成了上一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编报工作,2019年1-12月全县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和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编报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财务和投融资等情况,为加强对企业经营暨经济运行动态监督和履行出资人财务监督职责提供依据。
(三)逐步理顺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精神,县属国有企业逐步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出资人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权责,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根据2019年全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县审计局,逐步理顺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四)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为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市深化国企改革和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先后制定出台了《山丹县县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山丹县县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暂行办法》、《山丹县县属国有投融资公司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鼓励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属国有企业服务的若干意见》和《山丹县国有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经理选聘工作方案》。
2.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一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省、市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我县加快工作进程,积极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落实部门责任,妥善处理改革遗留问题。与7户中央及省属驻丹企业签订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截止2019年年底,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4722户已全部维修改造完成,总投资6214.202万元。经过维修改造,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达到了路平、灯亮、水畅。二是按照省、市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县将积极协调,制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摸底排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企业数及退休人员移交人数,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3.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宜改则改、稳妥推进”的原则,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企业新投资项目。引导国有企业在子公司层面有序推进转型发展,充分发挥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作用,在发展实体经济方面有新的突破。2019年年底县交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丹县恒泽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招标代理业务已正常开展。县旅投公司装饰布展的县文旅产品展销中心,由其子公司县远景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已达到企业有市场,产品有效益,社会有好评的效果。
(五)严格落实国有企业绩效薪酬考核制度。根据《山丹县县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山丹县县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暂行办法》,县委组织部抽调县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对县农投、交投等5家县属国有企业2018年度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进行考核。县财政局将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后,以文件形式反馈给有关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执行。
(六)认真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根据省、市清欠办通知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组织我县2户国有企业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月报告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实时跟进清欠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经审计,县交投公司和县金地润园公司共拖欠民营企业14笔欠款,欠款总额12186.46万元。截止2019年12月底,已清偿欠款10笔,共计5357.43万元,占总欠款金额的43.96%。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在上级财政、国资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不健全。按照深化国企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我县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需加快制定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激励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二是国资国企管理机构不健全。机构改革撤消县国资办后,我县未成立专门的国企监管机构,国企监管力量薄弱,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专业性亟需提高。三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配备不齐,内部组织机构不健全,未按照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管理,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方面和国有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高,未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企业经营管控风险加大;部分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导致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不真实,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尚不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促进我县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提升国资监督管理水平。按照深化国企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围绕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投资、重大事项报告、审计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等方面,研究制定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相关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精心谋划,做好我县国有资本“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质量,健全实施机制,为未来五年全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勾画总蓝图。
(二)健全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国企管理队伍建设。目前市级以上层面均设有专门的国资监管机构,有专业的管理队伍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管。为做好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我县亟需成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构,增加机构编制,招录专业人才,增强管理队伍力量。以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财政部门负责政府债务管理,新机构负责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模式。要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交流力度,提高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队伍素质能力,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率。县属国有企业要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完善法定代表人治理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开展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排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控。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四)加快清欠力度,切实做到应偿尽偿。按照省、市清欠办通知精神,继续做好我县2户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经进一步梳理确认,2020年我县2户国有企业共拖欠14家民营企业账款6829.03万元(其中:金地润园公司191.95万元,交投公司6637.08万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工作推进,实时跟进清欠工作落实进展情况,通过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无分歧欠款在2020年年底前做到应偿尽偿。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报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报告质量。按照上级国资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履行好出资人职责,确保全县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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