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 6207250003/2023-0005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3-04-07 17:42:35 | 是否有效 | 是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88号)《甘肃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甘政办发〔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思路
全面深刻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认真落实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按照“统筹安排、分级管理、注重基本、加强绩效”的原则,对全省纳入中央免费开放补助目录的博物馆纪念馆和未纳入中央免费开放补助目录但符合条件且自行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按照“展示面积、文物数量质量、观众数量、展览质量、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根据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分类分档补助。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一共五章22条。
第1-4条说明了《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补助资金构成和财政事权责任;
第5-6条说明了相关部门职责和补助资金使用原则;
第7-9条明确了资金的补助范围和分配方式;
第10-12条规范了补助资金的申报与下达;
第13-16条明确了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17-20条明确了补助资金的绩效和监督管理;
第21-22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单位、执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