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丹县中医医院部门决算
索引号 | 6207250048/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中医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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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4-08-19 16:20:00 | 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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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
2、承担以中医为主的综合医疗服务,包括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3、负责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
4、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
5、负责相关医学科研与教学工作;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6、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7、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承担体检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
8、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9、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中医医院是财政差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128人,其中:差额拨款事业编制92人,自收自支36人。2023年末实有人数94人,其中:差额拨款事业编制84人,自收自支10人。
退休人员43人,遗属人员8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390.9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95.53万元,增长19.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较上年均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34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6.97万元,占8.95%;事业收入6633.56万元,占90.30%;其他收入55.34万元,占0.7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23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7.98万元,占91.34%;项目支出626.33万元,占8.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56.9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46.82万元,增长28.78%。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项目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82万元,增长28.78%。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项目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4万元,占0.10%;卫生健康支出656.33万元,占99.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65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9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在职转退休职工职业年金实账利息款0.6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 65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2023年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23.13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资金30万元、新冠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14万元、一次性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158.79万元、新冠患者救助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0.08万元、全县干部保健体检费65.85万元、药品加成补助资金51.2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2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7万元,增长42.6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转退休职工职业年金实账利息款及工资支出。
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6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通过财政项目支出列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 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9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 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 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0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2023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2023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化我县县域中医药资源布局,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发展同心同向、资源共建共享、服务优质高效,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医共体政策宣传执行力度不够,广大群众对分级诊疗的目的和意义了解不够,对具体操作流程、医保政策等内容知晓率不高,因而出现患者不经转诊随意去上级医疗机构就诊,受就医习惯影响,片面地追求大医院、名专家,出现“盲目就医”“小病大治”现象,导致医疗费用报销困难,增加了群众经济负担,浪费了医疗资源。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县域医共体和专科联盟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优化专科联盟建设。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最大的效益,实现项目目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依据县财政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县域医共体和专科联盟建设项目自评总得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
2.“2023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实施,能更好应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提高新冠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缓解了医院经济运行压力,缩短了新冠患者救治时间,优化了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增强了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疫情期间因停诊导致我院经济运行压力过大,致使职工加班及应休未休假补助未发放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投入,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最大的效益,实现项目目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依据县财政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资金项目自评总得分93分,评价等级为优。
3.“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8.79万元,执行数为158.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救治的各项措施,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防治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通过开展“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核酸检测,加强了新冠肺炎的防治工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使疫情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疫情期间因停诊导致我院经济运行压力过大,致使职工加班及应休未休假补助未发放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投入,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最大的效益,实现项目目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依据县财政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疫情防控财力补助项目自评总得分93分,评价等级为优。
4.“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8万元,执行数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救治费用管理效率,降低了新冠患者个人支付比例,为新冠患者降低成本,有效遏制住新冠病毒的扩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新冠救治费项目旨在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及时、有效和安全的医疗服务,同时减轻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压力,提高抗击疫情的能力,目前缺乏紧急救援的后备人才。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新冠项目的资金投入,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加强发热门诊的管理,规范开展医疗救治和随访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依据县财政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自评总得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服务品质,提高群众满意度,使就诊患者及全院职工满意度达到100%。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利息的补助。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除“综合医院、中医(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儿童医院、其他专科医院、福利医院、行业医院、处理医疗欠费、康复医院、优抚医院”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反映除“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