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索引号 | 6207250003/2025-0004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5-04-29 09:21:16 | 是否有效 | 是 |
关于征集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聚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重点整治项目谋划实施,项目建设管理、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完善监管机制,提升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项目管理方面。是否按《甘肃省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是否按要求由县财政部门履行直接管项目、管资金职责;项目库建设是否规范;项目库管理机制是否健全;项目谋划、前期论证是否充分、科学;是否按规定公开公示等。
(二)资金使用方面。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是否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拨代支、库款搬家;资金入账手续及支付凭证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资金、拖欠项目工程款等问题。
(三)资产移交方面。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移交是否及时、规范、准确;是否建立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等。
三、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36-2731090
受理时段:工作日 08:30--12:00;14:30--18:00
来信地址:山丹县北大街43号财政局410办公室
邮政编码:734100
四、其他事项
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时,应尽量详细提供涉及问题的人员、事件基本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我们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办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特此公告。
山丹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