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创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 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
索引号 | 6207250001/2025-0004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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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5-07-28 09:22:18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创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
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配合张掖市争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掖市创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市委办发〔2025〕1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张掖市“一屏三地”功能定位,按照“摸清本底、设计路径、搭建平台、探索交易、加速转化”的总体思路,以健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保障和推进机制等六大机制为保障,聚焦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特色沙产业、生态文化旅游、水权价值转化、碳汇开发交易等领域,拓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到2027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稳中有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明显成效,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显著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率达34%,生态产业占GDP比重达到43%,积极配合张掖市建成全省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
二、试点内容
(一)健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
1.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加快推进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落实“两统一”职责要求,建立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扎实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实现对全县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县自然资源、林草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按照《生态产品目录(2024年版)》进一步完善《山丹县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综合运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依托“一库一图十二网九平台”智慧张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掌握优质生态产品的基本信息。依托生态产品监测多源大数据建立开放共享的生态产品信息云平台,实现生态产品数字化建档、价值量化评估和动态化展示。(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
3.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配合市级有关单位,探索契合干旱半干旱地区的指标体系与核算方法,修订完善《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建立生态产品总值统计制度,实行规范化的核算基础数据资料采集制度,保障核算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应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制度和核算结果发布制度,适时评估生态保护成效和生态产品价值。加快开展年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推动GEP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中的应用。进一步推进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推动VEP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经营开发、融资贷款等方面的应用。(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
5.拓展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围绕全县“薯草菜羊马”五大富民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实施重点农业品牌培育行动,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机制和支持体系;以生态环保为发展理念,积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持续扶持相关领域企业全力打造集肉牛、肉羊繁育、良种培育、牧草种植、废弃物处理等“五大板块”为主体的现代种养循环产业园,搭建起以畜禽养殖为核心,种养加一体的现代循环农业架构;积极推进百万只肉羊屠宰精深加工、驼奶深加工等项目,不断健全完善繁育、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和产品营销体系。加强生态产品品牌认证,将山丹羊肉、高原夏菜等特色农产品培育成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持续开展“碳标识”认证,建立生态产品质量溯源机制。到2027年,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达50个以上,认证“碳标识”1个,认定“甘味”企业商标品牌12个以上。做响“山丹羊肉”地理标志和“甘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探索山丹炒拨拉、山丹菜籽油等地理标志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积极打造生态产品实体展销中心,健全冷链物流服务体系,依托电商直播平台开展山丹农特产品销售;依托“兰洽会”“农博会”等各类展会活动促进交流合作,实现生态产品供需关系精准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统筹推进特色沙产业资源转化利用模式。立足生态保护与产业协同发展的核心定位,通过重点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特色戈壁农业及优质沙生药材产业,形成“生态修复+药材种植+精深加工+健康产业”的闭环体系,全力建设沙生药材产业体系。采用“企业+协会+合作社+种植户”的联动模式,积极引进企业与本地种植协会、合作社深度合作,同步建设标准化加工厂,推动农产品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高效转化,走出一条生态持续改善、产业稳步增效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径,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格局。坚决树牢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尊重自然规律,结合我县实际,坚持以水定绿,适地适绿,保护和修复并重,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同,认真落实省级总林长《关于全力以赴推动“三北”工程攻坚战取得重要成果的令》,推动“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以保护现有林草植被为基础,合理布局封禁保护、工程治理等项目,探索东乐南滩光伏治沙试点可行性。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注重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多能互补、深度融合,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打造生态康养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围绕“文化地标筑基、品牌节会提质、景区创A升级、旅游城市塑形、双招双引攻坚”五大工程,多维驱动文旅重点领域实现新突破。聚力打造沉浸体验深度旅游圈、康养休闲慢游圈、历史文化聚集圈、夜间经济消费圈、文化演艺乐赏圈“五圈联动”发展模式,推动“文旅+”跨界融合,提升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依托山丹县热门景区,打造以体育赛事竞技、民俗文化体验、特色美食品尝、红色精神传承、冰雪运动健身、长城遗址研学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精品特色旅游产品。培育“药、医、养、健、游”康养旅游复合型业态,开发具有山丹风味、特色的文创产品和旅游纪念品,不断提升文化服务综合价值。持续深耕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的更新迭代,因地制宜打造低空经济、运动观光、戈壁体验、体育赛事、文化演艺等旅游项目,打通各景区旅游新通道,让各景区集群效应充分释放,为游客打造绿色低碳的出行环境。(县文体广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创新用水权调控及权益价值转化机制。围绕山丹县干旱缺水实际状况,认真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持续推进用水权初始分配、用水指标分解、水权核发颁证。探索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节水改造等多种措施形成节水量,发挥政府对用水权的收储调控机制,依托水权交易平台、生态产品交易平台等开展生态权益市场化交易,促进用水权在用户间、行业间、乡镇间的合理流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用水权生态价值转化增值。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参与大宗水权交易,促进水权交易实践“多点开花”。积极推广全省首创的“水权贷”成功经验,畅通各领域“水权”质押融资渠道,指导各乡镇以用水权收储质押争取信贷资金,反哺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入推进碳汇资源开发交易与实践应用。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大力探索以CCER项目为主、VCS项目为辅、地方碳普惠项目为补充的张掖碳汇开发交易体系。配合全市完成可交易CCER碳汇储量系统摸底。贯彻落实《张掖市碳普惠实施方案》,积极在市民和游客中推广应用“彩虹碳”小程序,争取财政支持碳普惠积分奖励制度,构建起服务于公众的碳普惠应用场景。(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
10.健全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差异化补偿,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重点支持森林草原抚育、湿地保护、荒漠治理、农业资源保护修复利用等重大生态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山丹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等项目,全面落实国家主体生态功能区补助资金。加强环境监测与排污监管,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整改工作,全力争取考核评价奖补资金。加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严格执法监察力度,采取“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经营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周边地带地质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并呈良性循环发展。(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祁连山生态保护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祁连山流域生态保护成效评估体系。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借鉴黑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将祁连山上下游流域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范围,明确补偿范围、标准和方式,设立专项补偿资金支持祁连山(山丹段)生态保护,实现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形成祁连山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广祁连山林区法院审理甘肃首例司法碳汇替代性修复案例经验,开展以购买碳汇产品为赔偿渠道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模式,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完善生态环境损害与司法衔接机制,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
13.健全绿色金融信贷服务体系。有序推进生态权益价值度量,推广“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林权”“GEP质押+信用担保”“水权贷”等生态权益质押贷款经验做法,以绿色金融助推高质量发展。不断做大祁连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建立融资、债券、基金、保险等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提供融资服务。(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生态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生态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建立生态信用评价模型,运用大数据分析推动形成生态信用数字化监管协同机制,有序开展生态信用等级评定,生成企业生态信用电子档案,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依托山丹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覆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生态积分体系,推动生态信用积分实践应用。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正面+负面”清单体系,将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纳入惩戒范围,对生态守信主体予以正向激励,提供优惠政务服务。(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负责)
(六)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
15.优化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保障。依托省内外高校,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积极争取更多高层次人才的“智力”支持。建立生态领域专家“绿色智库”,督促相关部门招引吸纳专家人才充实智库,邀请专家人才开展技术指导、学术交流与理论研究。加快开展干部培养工作,为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人力保障。(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定期发布山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推进成效。加强社会宣传,以展板、横幅、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生态产品价值的知识和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公式期:7月28日-8月11日。
附件:山丹县创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山丹县创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一、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 | 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 加快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建立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扎实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直相关部门 |
2 | 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 | 完善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出台生态产品动态监测相关制度文件,建立生态产品信息云平台。 |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 县林草局 县直相关部门 | |
3 | 二、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 |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 |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地方标准,建立干旱半干旱地区相关核算指标体系与核算方法。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统计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生态产品总值统计制度,实行规范化的核算基础数据资料采集制度。 |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统计局 | 县直相关部门 |
4 | 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应用 | 常态化开展年度GEP核算工作,推动GEP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中的应用。推进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推动VEP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经营开发、融资贷款等方面的应用。 |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县发改局 | 县直相关部门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5 | 三、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 | 拓展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生态价值转化路径 | 培育重点农业品牌,积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搭建现代循环农业架构。积极推进产品营销体系,开展生态产品认证。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持续开展“碳标识”认证,建立生态产品质量溯源机制。打造线上信息服务交易平台和线下实体展销中心,对接各类展会活动,实现生态产品供需关系精准对接。 | 县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山丹分局 县工信和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林草局 县直相关部门 |
6 | 统筹推进特色沙产业资源转化 利用模式 | 全力建设沙生药材产业体系,采用“企业+协会+合作社+种植户”的联动模式,引进企业与本地种植协会、合作社深度合作,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格局。坚持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同,探索东乐南滩光伏治沙试点可行性。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林草局 县发改局 县工信和商务局 | 县直相关部门 | |
7 | 打造生态康养文化旅游产业集群 | 培育“药、医、养、健、游”康养旅游复合型业态,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开发特色文创产品,提升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因地制宜打造旅游项目,打通各景区旅游新通道,充分释放景区集群效应。 | 县文体广旅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 | 县直相关部门 | |
8 | 创新用水权调控及权益价值转化机制 | 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 用水权初始分配,精准核算用水权生态价值,推进水权交 易工作,实现水资源市场化配置。实施重点领域节水总量 二次分配支持生态产业发展,引导重大项目参与用水权交 易。畅通“水权”质押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县水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工信和商务局 县发改局 | 县林草局 县直相关部门 | |
9 | 深入推进碳汇资源开发交易与实践应用 | 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大力探索张掖碳汇开发交易体系。配合全市完成可交易CCER碳汇储量系统摸底。贯彻落实《张掖市碳普惠实施方案》,积极在市民和游客中推广应用“彩虹碳”小程序,争取财政支持碳普惠积分奖励制度,构建起服务于公众的碳普惠应用场景。 | 县发改局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县财政局 县林草局 | 县住建局 县直相关部门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0 | 四、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 | 健全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实施差异化补偿,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支持重大生态项目建设。加强环境监测与排污监管,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与整改工作,全力争取考核评价奖补资金。加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严格执法监察力度。 | 县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局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11 | 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加强祁连山生态保护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祁连山流域生态保护成效评估体系。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借鉴黑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将祁连山上下游流域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范围,明确补偿范围、标准和方式,设立专项补偿资金支持祁连山(山丹段)生态保护,实现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形成祁连山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 | 县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县发改局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2 |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 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推广司法碳汇替代性修复案例经验,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完善生态环境损害与司法衔接机制,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县检察院 | 县直相关部门 | |
13 | 五、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 | 健全绿色金融信贷服务体系 | 推广“GEP贷”“碳汇贷”“水权贷”成功经验,不断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发展壮大祁连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建立融资、债券、基金、保险等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 县财政局 县发改局 | 县直相关部门 |
14 | 深化生态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 开展生态信息采集工作,建立生态信用评价模型,形成生态信用数字化监管协同机制。开展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生成生态信用电子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生态积分体系。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正面+负面”清单,将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纳入失信范围,对生态守信主体予以正向激励。 |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 县直相关部门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5 | 六、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 | 优化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保障 | 争取省内外高校专业人才,积极争取更多高层次人才的“智力”支持。建立生态领域专家“绿色智库”,邀请专家人才开展技术指导、学术交流与理论研究。 | 县委组织部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县科技局 | 县直相关部门 |
16 | 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力度 | 打造典型案例并积极上报,加大在主流媒体宣传力度,加强实地宣传普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知识。 | 县委宣传部 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县林草局 | 县直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