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公安严禁违规举办参与“升学宴”和“谢师宴”
索引号 | 6207250037/2018-0072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13 11:44:12 | 是否有效 | 是 |
【正风肃纪】 山丹公安四项举措 严禁违规举办参与 “升学宴”和“谢师宴”
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组织全体党员民警职工学习中共山丹县纪委、山丹县监委《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和行使公权力人员借子女升学举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精神,要求全局民警职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既要禁止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也要禁止参加,尤其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
在前期摸排统计的基础上,与单位2018年子女参加小升初、中考、高考的2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签订了《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督促他们遵守承诺事项。
召开严禁干部职工举办“升学宴”、“谢师宴”集体提醒谈话会。会上,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蒲登鸿同志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县监委《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和行使公权力人员借子女升学举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文件精神。局党委委员、政委王永生同志代表局党委向全局干部职工子女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表示了祝贺,结合县纪委通知精神,就严禁举办“升学宴”、“谢师宴”向升学的干部职工做了集体提醒谈话,并提出四要求:
一是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认识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是败坏党风、政风、警风和社会风气的不良行为。
二是公职人员要自廉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抵制各种大操大办的不正之风。
三是各子女升学家庭不能化整为零、变换形式举办“升学宴”、“谢师宴”,其他干部职工也不得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四是局纪委、督察部门要开展明察暗访,对置党纪政纪警纪于不顾,顶风违纪,执意举办子女“升学宴”“谢师宴”的干部职工,一经查实,严格追究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责任。
分解责任保落实。要求各科室(所)负责人认真履职,带头不操办、不参与,管好自己的队伍,同时积极教育引导党员民警职工严肃工作纪律,时刻警醒自己的行为,不触碰“红线”,对违反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追究当事人、参与人及相关领导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