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和申报材料
索引号 | 6207250005/2021-0001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申报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4-21 09:40:47 | 是否有效 | 是 |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和申报材料
关于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申请领取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二)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三)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办理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一)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二)仓储面积,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四)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