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储备统计、种苗质量抽查及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
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储备统计、种苗质量抽查及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确保2021年全县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春季种苗生产供应和储备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对全县2021年春季林木种苗储备情况进行统计,同时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及产地检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详实统计单位内今春各类可出圃苗木的品种、面积、数量及规格,同时准确上报育苗单位(农户)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将2021年林木种苗储备详情统计表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3月1日前上报县林业技术工作站汇总核实。
二、由县林业技术工作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取得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及企业的苗木质量和生产经营档案建立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含生产、流通环节),检查内容包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购销合同(含票据、账簿)、苗木相关标准、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良种证、标签、自检和生产经营记录等。同时现场抽查苗木质量,检查抽检单位自检的种批、苗批原始检测记录表及检测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原始检测表格是否齐全,标签填写是否正确规范,最后出具苗木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和林木种子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
三、由县林业技术工作站组织检疫人员,按照《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等规定对各育苗单位进行苗木产地检疫。对产地检疫合格的,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对不合格的,下达《处理通知单》,并限期进行整改。
四、检查时间:2021年3月1日-5日。
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准备,提供各类资料,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司健、顾玉婷
联系电话:0936-272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