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渔政管理站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 6207250037/2018-0575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畜牧兽医局 |
生成日期 | 2018-01-09 02:21:46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渔政管理站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4〕24号)精神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山丹县渔政管理站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山丹县渔政管理站隶属山丹县畜牧兽医局管理,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渔政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县渔业技术指导,提高养鱼经济效益,推动全县渔业快速发展。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渔业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条例。
3.负责全县渔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及实施。
4.负责全县渔业科技管理、新品种鱼苗引进,水产养殖技术推广工作。
5.承办县畜牧兽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山丹县渔政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其中:站长1名。
三、附则
本规定由山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山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