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畜牧兽医局 关于立即开展春节期间畜牧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37/2018-5728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畜牧兽医局 |
生成日期 | 2018-02-05 11:24:02 | 是否有效 | 是 |
山牧医〔2018〕15号
山丹县畜牧兽医局
关于立即开展春节期间畜牧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畜牧兽医站:
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畜牧业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畜牧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按照山丹县畜牧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求,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层层细化分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真正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三、严格排查整治
2018年2月1日--3月1日,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县畜牧系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综合整治,摸清底数,排除隐患,加强整改,保障安全。
(一)排查重点
1.排查草原火灾隐患。重点检查草原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宣传教育、火警监测、隐患排查、安全标识、防火器械的配备、防火监督员的设置等方面。(县草原站负责、各乡镇畜牧兽医站配合)
2.排查饲草料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饲草料等存放区域防火措施。饲草料生产机械、防尘防爆、消防安全等方面。(县草原站牵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县畜牧技术推广站配合)
3.排查畜禽屠宰及畜产品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畜禽屠宰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审批备案制度、畜禽屠宰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制度、畜禽屠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设备检修保养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畜禽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管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清泉镇畜牧兽医站配合)
4.加强动物卫生,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排查治理。做好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各乡镇畜牧兽医站配合)
5.排查整治液氮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乡镇畜牧兽医站、肉牛改良点(站)液氮生产、拉运人员、肉牛冻配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液氮安全管理操作要求,在液氮运输、贮存等环节中是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液氮罐是否放置在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中,生产、存放及提取冻精时动作是否遵守操作规范。(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各乡镇畜牧兽医站配合)
6.排查规模养殖场(户)饲草料储备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饲草料堆放是否远离住房、圈舍、树木和电线光缆并设置隔离栅栏,是否悬挂防火安全标识,是否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和工具,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安排安全检查和巡逻值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各乡镇畜牧兽医站配合)
(二)方法步骤
一是企业自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按时上报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二是全面检查。局属各单位、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根据各自职责,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落实好(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监管责任。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并对抽查检查情况通报各单位。
三是督促整改。针对企业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达整改通知,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加强整改,消除隐患。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尽快摸清畜牧业各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排除所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务必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保证畜牧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各单位、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值守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认真履责,恪尽职守,确保指挥调度、信息报送、协调联络全天候、无缝隙、不间断,遇有突发意外或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各单位、乡镇畜牧兽医站在检查中将安全生产告知书及时发放到各涉牧企业,并做好检查记录,提出整改要求,建立健全各类检查资料。将检查情况认真总结,分别于2月14日,3月1日报局办公室。
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你单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资质,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有效期内。
3、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
4、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应完善企业内部“三级”教育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5、应完善企业安全投入制度,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6、企业在用特种设备,应当经检验、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经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7、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8、重点岗位需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和应急处理卡(饲草棚、车间、仓库、加工、排污点、配电室);所有机械设备和水电气线路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存检查和维护记录。
9、应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10、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告知单位:(盖章)
山丹县畜牧业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记录
被督查单位(个人、企业):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督查时间:
督查检查机构:
检查人员:
记录人员:
督查内容:
排查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意见:
督查组组长签字:
被督查单位(人) 签字 :
:
年 月 日, 对你
在 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过现场检查,发现你 存在 处安全隐患。现将安全隐患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请认真进行整改。
一、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改意见
检查单位:
年 月 日
被督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督查组签字:
山丹县畜牧兽医局 2018年2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