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索引号 | 6207250014/2022-0001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2-03-09 15:15:01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山丹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山丹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山丹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0日起,对山丹县供销社主任王承志同志任职以来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审计组组长:赵 萍,审计组成员:赵雅岚 赵 晶 杨 洁。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隐瞒事实,保守被审计单位的相关秘密,并受理对被审计人员的举报,同时接受群众对审计组工作人员的监督。
审计组工作地点:山丹县供销社办公室
审计涉及事项举报电话:13830656716
审计人员执纪举报电话:(0936)2721277
特此公告
中共山丹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山丹县审计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