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街社区:张掖人社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包”
索引号 | /2025-0063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中共山丹县委社会工作部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文化街社区 |
生成日期 | 2025-08-28 11:05:55 | 是否有效 | 是 |
张掖人社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包”
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张掖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
项目单位范围: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补贴标准:人社部门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依 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
申请渠道:
线上---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张掖市政务服务网
线下---市、县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360233(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就业见习
补贴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按照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满3个月后,一次性发放前3个月见习补贴,之后按月或按季发放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将见习人员安排到其他单位见习的不得享受补贴。
依 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
申请渠道:
线上—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张掖市政务服务网
线下—各级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0936-8361083(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三支一扶
主要内容: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其中支医岗位选拔招募指标单列)。“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人数由省人社厅根据各市(州)报考人数、岗位需求数和“三支一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选拔招募人员服务期为2年。
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县区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3100元标准拨付,各县区确定具体标准后的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市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负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市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县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
招募对象:(一)普通高校2025年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202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三)普通高校2023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
(四)2023年及以后年度退出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报考支医岗位。
依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
咨询电话:0936-8360233(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招聘服务
主要内容: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理等服务。
2.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
3.向劳动者提出培训建议,为其提供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4.开展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并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价。
5.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公益性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6.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应当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7.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加强对用工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的审核,不得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适用条件(适用情形):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依 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申请渠道:
线上—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张掖市政务服务网、如意就业网、张掖就业创业网;
线下—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0936-8360784(市人力资源市场)
创业服务
主要内容:1.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
2.辖区内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平台免费提供30%左右的场地,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创业。
申请条件: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依 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3〕12号)
申请渠道:线下—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各县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360167(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
创业担保贷款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取消反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企业累计申请次数不超过3次。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贷款人或企业自行承担。
申请条件:
个体:1.本人及其配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无其他贷款。
2.贷款申请人属于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3.提交贷款申请市,应已创办个人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企业: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欠缴社会保险费、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记录的小微企业。
依 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
《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24〕299号)
申请渠道:
线上—甘肃政府服务网、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
线下—市、县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360167(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
补贴标准:可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依 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
申请渠道:
线上—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张掖市政务服务网
线下—市、县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0936-8360233(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省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补贴标准: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困难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依 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
申请渠道:
线上—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张掖市政务服务网
线下—毕业生所在院校
咨询电话:0936-8360233(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创业培训
主要内容:对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已领取甘肃省营业执照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以及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六类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
1.参加GYB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补贴。GYB课程原则上不少于3天24课时。
2.参加SYB、IYB、EYB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的培训补贴。SYB、IYB课程原则上不少于7天56课时,EYB课程原则上不少于6天48课时,同时培训机构应提供至少2个月的后续跟踪指导服务。
3.参加网络创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900元的培训补贴。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实训课程原则上不少于7天56课时,同时培训机构应提供至少2个月的后续跟踪指导服务。
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甘州区、临泽县)职业培训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分别上浮10%,生活费补贴可上浮20%。
政策依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
咨询电话:0936--8360782(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
职业技能评价
主要内容:1.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取得符合条件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2.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按照不高于每人300元标准据实补。专项能力考核补贴按照不高于每人100元标准据实补贴。
3.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每年只能享受1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含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评价补贴。
4.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提高20%。
适用条件(适用情形):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
依 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
申请渠道:线下—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可由六类人员直接向鉴定或认定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也可由鉴定或认定机构向所在地人社部门代为申请。
咨询电话:0936-8360111(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