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索引号 | 6207250037/2018-7684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18-02-12 09:06:03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1、组织开展本区域内水资源的调查和评价,编制区域性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对区域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协调和解决用水矛盾。依法加强区域内水资源管理工作,保护水资源不受污染和破坏。认真落实管护措施,坚决制止在水资源保护区内打井、毁泉、围湖造田、采石、采矿、取土、挖草皮等违法行为发生。做好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
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及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及治理工程项目的治理实施,监督监测,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负责辖区内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及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造成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的编报审批,并督查落实治理等工作。
3、负责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并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公安和司法和主管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受水利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
4、负责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编制、组织、监督实施;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政策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行业节水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农业、工业、生态、生活及各行业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行业用水定额,监督实施全县水资源分配方案;及时掌握、提供高新节水技术、工艺、设备的信息动态和推广应用,开展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培训及重大问题的调研。
5、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搞好投资100万元以上单项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负责搞好全县投资100万元以下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协助乡(镇)搞好水利基础上的规划、设计工作。
6、承担全县抗旱防汛救灾的技术指导与服务,负责抗旱防汛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的推广与应用;负责编制全县抗旱防汛规划、应急预案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各种抗旱防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调配使用;承担全县抗旱防汛打井和机井配套设备的维修、安装,以及抗旱机具、抗旱工程配件的维修和加工;指导各灌区、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开展抗旱防汛服务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水务局部门预算包括:
1.县水务局局机关
2.县水政监察大队
3.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
4.县抗旱防汛服务队
5.县水利勘测设计队
6.县水土保持局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山丹县水务局预算收入77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5.6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775.68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775.68万元,较2017年增加70.17万元,增长0.9%,增加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非税收入
2018年本单位非税收入33.85万元。其中:单位支出数27.85万元,财政统筹数6万元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8年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2017年减少0.1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少了。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
5.机关运行费11万元,较2017年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本年度单位没有安排绩效评价项目。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无此项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部门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县上按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7-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8.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