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水务局职能职责
索引号 | 6207250017/2019-0012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19-07-04 08:32:56 | 是否有效 | 是 |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的水资源费监督、征收管理、水权交易监督等职责。
2.划入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预警和汛期水利工程调度等职责。
3.划入县水土保持局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处罚、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等职责。
4.划入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的节水项目的审批、监管等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1.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给县自然资源局。
2.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给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3.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县农业农村局。
4.将县水务局、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承担的水旱灾害防治作关职责划给县应急管理局。
5.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划给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职能转变
县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继续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撒销水管股、规划建设股、安全生产股和行政许可(审批)股。
(二)将水政股更名为水政水资源股。在原水政股职能职责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职责:负责指导灌区水利管理计划任务,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水用水工作及实施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职责。负责水利规划、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的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水资源费征收管理、防汛抗旱预警和汛期水利工程调度等职责。
(三)增设河湖建设股、安全生产人饮股。主要职责分别是:
1.河湖建设股。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并监督实施。
2.安全生产人饮股。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人饮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农村人饮安全工程规划、申报和管理,指导全县农村人饮安全工程的运行和经营管理、维护以及服务体系建设。
调整后,县水务局共设置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审股、水政水资源股、河湖建设股、安全生产人饮股。
山丹县水务局联系电话:2731170
地址:山丹县清泉镇东大街79号
办公室联系电话:0936-2731130
财审股联系电话:0936-2731171
水政水资源股联系电话:0936-2731130
河湖建设股联系电话:0936-2731207
安全生产人饮股联系电话:0936-27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