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啦!
索引号 | 6207250042/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4-01-05 08:27:35 | 是否有效 | 是 |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啦!
为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充分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全省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缴费标准和缴费渠道不变,之前错过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以参保缴费了。在延长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参保人,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缴费日期以税务部门上解入库时间为准。其中医疗类别为住院的医保结算,缴费日期应在入院日期(不含)之前。在延长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不再受理退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