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索引号 | 6207250018/2021-0006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1-06-08 10:45:53 | 是否有效 |
根据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甘07执66号之二及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甘07执66号,申请执行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支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支行无法向我机构提供权利人为甘肃艾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证号为山国用(2015)第349号,坐落位于山丹县城市新区艾黎大道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6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山丹县市民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6-5997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