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索引号 | 6207250018/2021-00126 | 发文字号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1-09-29 09:59:12 | 是否有效 |
傅强、曾晓云(共有人)不慎将位于山丹县北大街园丁楼一号楼1单元102室《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山房权证8-1-3字第000002号,建筑面积78.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山国用(2001)字第056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3.8平方米,现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25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山丹县市民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6-5997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