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武威至张掖段工程LZX-WZ-ZQ/LLXSG-LZX-WZ-ZQ4标取弃土场临时用地的批复
索引号 | 6207250018/2025-0019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7-01 17:32:51 | 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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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武威至张掖段工程LZX-WZ-ZQ/LLXSG-LZX-WZ-ZQ4标取弃土场拟占用土地的用地请示》已收悉,你公司申请在清泉镇北山修建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武威至张掖段工程LZX-WZ-ZQ/LLXSG-LZX-WZ-ZQ4标取弃土场。经我局2025年6月24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公司在清泉镇北山修建取弃土场,该宗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地类为天然牧草地、农村道路、裸土地、裸岩石砾地,308386.55平方米(其中:占用天然牧草地86468.64平方米,农村道路1807.11平方米,裸土地121367.09平方米,裸岩石砾地98743.7平方米)。四至界线具体位置均以宗地图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附着物补偿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局务会议精神,以上临时用地以有偿方式提供。临时用地使用总面积为308386.55平方米(462.57亩),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753887.5元(大写:柒拾伍万叁仟捌佰捌拾柒元伍角),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根据《新建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武威至张掖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984700元(大写:玖拾捌万肆仟柒佰元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出具土地复垦保证金保函。
接此批复后,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准用地位置、面积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满前交回验收合格的土地。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