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武威至张掖段工程LZX-WZ-ZQ/LLXSG-LZX-WZ-ZQ4标段第七期临时用地的批复
索引号 | 6207250018/2025-0025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9-19 17:32:36 | 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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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武威至张掖段工程LZX-WZ-ZQ/LLXSG-LZX-WZ-ZQ4标段第七期临时用地的申请》已收悉,你公司申请在清泉镇修建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武威至张掖段工程LZX-WZ-ZQ/LLXSG-LZX-WZ-ZQ4标段取弃土场。经我局2025年9月12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公司在清泉镇修建取弃土场,该宗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地类为其他草地、农村道路、裸岩石砾地、特殊用地,占地总面积140615.24平方米(其中:其他草地102974.66平方米,农村道路3314.8平方米,裸岩石砾地33817.35平方米,特殊用地508.43平方米)。四至界线具体位置均以宗地图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附着物补偿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局务会议精神,以上临时用地以有偿方式提供。临时用地使用总面积140615.24平方米(210.92亩),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292300元(大写:贰拾玖万贰仟叁佰元整),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根据《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武威至张掖段工程LZX-WZ-ZQ/LLXSG-LZX-WZ-ZQ4标第七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1041114元整(大写:壹佰零肆万壹仟壹佰壹拾肆元整),复垦保证费用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预存。
接此批复后,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准用地位置、面积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满前交回验收合格的土地。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