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为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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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为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经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杨为民同志任县监察局副局长(保留正科)。

免去:

  杨为民同志县运输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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