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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02/2020-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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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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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09-15 10: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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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207250002/2020-00135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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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 2020-09-15 10:13:46 | 是否有效 |
为确保稳就业工作有关政策落地见效,使政策申办对象能够便利享受相关政策,请各企业(个人)按如下操作规程向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1.支持企业吸纳就业。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中小微企业新增吸纳本县区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补。
申报流程及要求:2020年1月1日起,对中小微企业新增吸纳本县区劳动力(当年在本企业新增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的)达到上述条件的,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奖补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表、社保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数量、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认中小微型企业。由县人社局对企业申报的材料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中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奖补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吸纳同一个劳动力的,只能享受一种标准的奖补,补贴享受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小春 2731114 景 梅 2725885
2.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给予最长两年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
申报流程及要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并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灵活就业证明等材料。(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不再提供,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人社部门对个人申报的材料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社保补贴支付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芳、李璟 2721324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报流程及要求:达到上述条件的,可按企业隶属关系向人社部门提出奖补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表、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数量、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认中小微型企业。由人社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材料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中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此条奖补政策与第1条支持企业吸纳就业的奖补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芳、李璟 2721324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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