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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城区主要道路焚烧纸钱抛洒祭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通报

发布机构:督查考核局 2018-09-11 16:34:00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规范祭祀焚烧行为,8月22日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山丹县城区主要道路焚烧纸钱抛洒祭品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8〕155号),对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杜绝陈规祭祀陋习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8月25日是该《整治方案》下发后的第一个祭祀日,为坚决制止乱焚乱烧乱抛乱倒祭祀品的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祭祀社会新风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取得扎实成效,由县督查考核局、县城管执法局等单位组成专项整治督查组在当日晚上6点至10点祭祀高峰时段,对各单位划分的责任路段焚烧纸钱抛洒祭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全县各部门单位都能够高度重视,按照各自分工职责,明确具体负责人,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组织干部职工对各自责任区域采取监督与劝导的方式,引导居民群众在指定地点进行祭祀活动,切实维护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全县文明祭祀的氛围初步形成。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清泉镇、农委、教体局、旅游局、老干局等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在祭祀高峰时段对群众进行了积极有效的监督和劝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清泉镇组织各社区和环卫所工作人员全员参与并发动社区低保户佩戴“劝导员”袖标参与劝导,作用发挥显著,群众认可度很高。同时在督查中也发现,艾黎大道、双桥砖厂桥头、北大路路口附近、文化街十字东口有四、五处焚烧火堆存在。

二、督查建议

在督查中发现,城区部分小区、路口,尤其是清泉镇长城社区,因居住人口多且相对分散,焚烧炉配置少,有些地段设置不合理,既有焚烧炉闲置的情况,也有群众排队等待焚烧的现象。结合此次督查和听取部门单位及群众意见建议,特提出如下督查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文明祭祀取得实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细化任务,靠实责任。每逢除夕、清明节、中元节等主要祭祀日,要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分段包片,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城区居民的引导和说服工作,确保推进文明祭祀活动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文明祭祀家喻户晓。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国家、省、市、县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祀。大力倡导居民群众通过“集中祭祀”“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进行文明祭祀,强化文明祭祀思想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入炉焚烧祭祀,使文明祭祀之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文明祭祀的工作合力。县民政局要结合实际适度增加焚烧炉的数量,满足居民文明祭祀的需求。清泉镇各社区要加大调查走访力度,加强与各小区物业、业主管委会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住户座谈会、现场交流等方式,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意见,科学合理摆放焚烧炉,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祭祀方便。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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