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的公告

索引号: 6207250015/2026-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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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统计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山丹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6-05-28 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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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15/2026-0001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统计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山丹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6-05-28 10:04:25 是否有效

为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统计执法工作的支持,及时发现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落实统计监督职责,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工作公开透明,现将山丹县统计局受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渠道:0936-2721218;

电子邮件举报渠道:sdxtjjbgs@163.com

信函举报渠道:山丹县统办1号楼612室,邮政编码:734100。

二、受理范围

对山丹县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从事统计活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

三、举报须知

1、根据有关规定,检举人在检举活动中应确保举报内容客观真实。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如有诬陷、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为便于核实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准确的联系电话与邮箱。对投诉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山丹县统计局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政府统计工作的支持!



                                山丹县统计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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