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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山丹县财政局东乐财政所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50031/2025-0038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东乐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5-09-18 09:29:17 是否有效

2024年度

山丹县财政局东乐财政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东乐镇党委、东乐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研究决定本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内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辖区内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以上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制定符合镇情的经济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落地,落实经济运行目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按规定权限开展或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镇的“三农”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的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社会服务,按规定权限做好辖区内的科技、教育、体育、社保、就业、民政、医保、卫生健康、双拥、退役军人、残疾人保障、志愿者服务、共驻共建等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安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安、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防汛抗旱、自然资源、森林草原湿地保护、防灾减灾救灾、社区矫正、社情民意反映等工作。负责民事调解及法律服务工作,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八)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法律法规明确或上级政府依法赋予和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出机构的执法力量,做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九)负责本镇财政、审计、统计工作,负责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本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村组集体三资管理。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及村组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荐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东乐镇党委、镇政府综合设置4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东乐镇党委、镇政府设立4个事业单位:山丹县东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山丹县东乐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山丹县东乐镇文化服务中心、山丹县东乐镇综合执法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51.6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7.70万元,下降35.1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和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同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244.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0.35万元,占99.66%;其他收入4.27万元,占0.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24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35万元,占72.04%;项目支出349.06万元,占27.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4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662.86万元,下降34.83%。办公经费和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同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2.62万元,下降35.87%。办公经费和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同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5.29万元,占61.8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50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4万元,占9.25%;卫生健康支出45.05万元,占3.69%;农林水支出243.63万元,占19.96%;住房保障支出62.94万元,占5.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5.6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3.52万元,支出决算为75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增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流动较大,年中申请增加干部的社会保险以及正常晋升增加的工资导致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2万元,支出决算为4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申请增加干部的医疗保险导致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38万元,支出决算为24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村干部报酬的年初预算为10个行政村的书记主任“一肩挑”名额,实际我镇书记主任“一肩挑”有8个,导致村干部报酬预算有剩余,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06万元,支出决算为6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人员变动较大,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与实际支付金额未能完全匹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36万元,增长10.3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较大,新入职干部较多,新入职干部的工资、社保和干部正常晋升增加的工资,导致本年度决算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职人员工资。                                                                              

公用经费88.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7万元,增长100.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奖金收入较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00万元,本年支出2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用于修建大桥村和小寨村的幸福互助院,大桥村10万元,小寨村1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际产生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122.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公务接待需求较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际产生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122.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公务接待需求较多。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667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0.29万元、电费15.4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21万元、差旅费5.26万元、维修(护)费0.54万元、劳务费4.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7万元,增长100.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电费、取暖费、差旅费支出较多。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培训费支出需要。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7个,涉及资金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13%。对2024年中央集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村级互助幸福院省级补助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都达到了预期效果,所有项目经费实现了价值最大化,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得分为94.44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村干部体检和意外伤害险经费、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优化生育政策相关服务项目)、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中央集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补发工资及追加社保缴费、村级互助幸福院省级补助资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助经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资金办公经费、东乐镇村干部报酬补助、东乐镇村级办公经费、东乐镇营商环境服务标本奖励资金、甘财行【2023】51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李桥乡乡镇困难补助、临时救助、临时救助二次分配、乡镇困难补助资金、追加2024年退休人员取暖费、追加工资等1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村干部体检和意外伤害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万元,执行数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为村干部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完成健康体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资金未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镇将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为村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体检相关事项的决策,激励村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同时也更加全身心投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中。

2.“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优化生育政策相关服务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执行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为5000元,用于本项目各项工作开展。产出指标方面,要求资金拨付额度≤0.5万元,完成计生家庭走访慰问10户、开展人口监测培训1场次,按用途资金使用率≥100%,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时效指标方面,确保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成本指标方面,要求保障优化生育政策有效实施;效益指标方面,期望特定人群收入增加、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受益群众覆盖率≥100%、育龄群众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知晓度逐步提高、家庭优化生育理念得到改善;满意度指标方面,设定服务对象满意度≥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宣传资源不足。主要原因基层服务能力有限,对不同群体需求不能够满足,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优化生育政策体系,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和服务内容,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需求及时调整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从项目策划、实施到验收,严格把控各个环节,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

3.“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执行数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与预计实现需求相匹配。绩效目标的设置主要围绕有场所、有内容、有活动、有保障要求,打造集理论宣讲、教育培训、卫生健康、志愿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整治人居环境、抵制陈规陋习、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善治、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宣传资源不足。主要原因基层服务能力有限,对不同群体需求不能够满足,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工作中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资金优化分配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需求及时调整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从项目策划、实施到验。

4.“2024年中央集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项目已完成,经济效益良好,提升了当地养老服务设施水平。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社会效益显著,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社区凝聚力增强。生态效益:项目改善了居住环境,提升了社区整体面貌,生态效益良好。可持续影响:项目具有显著的可持续影响,将长期为当地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高,对项目实施效果表示认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分析: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未发现明显问题。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项目各项指标均已完成或超过预期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鉴于项目已顺利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将继续关注项目运营情况,确保长期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加强项目管理经验总结,为后续类似项目提供参考。

5.“补发工资及追加社保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3,执行数为2.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工资及社保补发到位,职工收入得到及时保障,未引发经济纠纷;通过精准核算和快速执行,避免因欠薪导致的职工生活困难。社会效益:涉及职工均确认收到补发款项,社保缴费数据已更新至系统;维护了职工队伍稳定,增强了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可持续影响:完善了工资及社保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满意度结果:受益职工满意度达98%,高于预期目标。本项资金未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我镇将建立“资金发放+政策解读”同步机制,通过公示栏、微信群等渠道公开核算规则;定期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效率与透明度。

6.“村级互助幸福院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项目已完成,经济效益良好,提升了当地养老服务设施水平。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社会效益显著,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社区凝聚力增强。生态效益:项目改善了居住环境,提升了社区整体面貌,生态效益良好。可持续影响:项目具有显著的可持续影响,将长期为当地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高,对项目实施效果表示认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未发现明显问题,项目各项指标均已完成或超过预期目标。鉴于项目已顺利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将继续关注项目运营情况,确保长期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加强项目管理经验总结,为后续类似项目提供参考。

7.“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4万元,执行数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指标、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高质量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的使用的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但在支付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等政策的掌握程度不够,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和资料收集不完善问题;二是由于镇政府工作人员分管工作多,工作任务重等问题,经办人员不能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影响了资金的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镇将以此次绩效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使用水平。2.强化监管,跟踪问效。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注重解决项目实施和资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实现对财政资金审核、分配、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3.举一反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资金使用的过程成为政府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以此转变干部作风、营造发展环境,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8.“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资金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执行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年度预算指标值基本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的使用的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但在支付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等政策的掌握程度不够,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和资料收集不完善问题;二是由于镇政府工作人员分管工作多,工作任务重等问题,经办人员不能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影响了资金的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镇将以此次绩效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使用水平。2.强化监管,跟踪问效。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注重解决项目实施和资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实现对财政资金审核、分配、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3.举一反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资金使用的过程成为政府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以此转变干部作风、营造发展环境,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9.“东乐镇村干部报酬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3.63万元,执行数为193.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年度预算指标值基本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的使用的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但在支付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补助标准偏低,村干部实际收入与工作强度不匹配。二是绩效考核需细化,个别村存在激励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提高补助标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探索“基本报酬+集体经济奖励”模式。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制定量化考核细则,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与绩效报酬直接挂钩。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10.“东乐镇村级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年度预算指标值基本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的使用的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但在支付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费使用效率有待提升,部分办公用品存在重复采购现象,资源整合需加强。二是群众参与监督不足,财务公开后,村民主动查阅的积极性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办公用品共享机制,避免重复采购,推行节约型办公。二是强化监督宣传,通过微信群、村广播等方式宣传财务公开内容,鼓励村民参与监督。

11.“东乐镇营商环境服务标本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及时、足额支付办公经费,资金执行率100%,无超支或闲置情况。社会效益:保障办公楼、住宿楼的水电、供暖资金执行率100%。可持续影响:明确采购、报销、监督流程,杜绝资金滥用。满意度:工作人员满意度93%。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的使用的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但在支付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等政策的掌握程度不够,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和资料收集不完善问题;二是由于镇政府工作人员分管工作多,工作任务重等问题,经办人员不能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影响了资金的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镇将以此次绩效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使用水平。2.强化监管,跟踪问效。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注重解决项目实施和资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实现对财政资金审核、分配、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3.举一反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资金使用的过程成为政府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以此转变干部作风、营造发展环境,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12.“甘财行【2023】51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3万元,执行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的高效实施,可以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重要依据,帮助政府更好地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资金支出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的使用的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但在支付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等政策的掌握程度不够,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和资料收集不完善问题;二是由于镇政府工作人员分管工作多,工作任务重等问题,经办人员不能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影响了资金的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镇将以此次绩效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使用水平。2.强化监管,跟踪问效。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注重解决项目实施和资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实现对财政资金审核、分配、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3.举一反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资金使用的过程成为政府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以此转变干部作风、营造发展环境,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13.“李桥乡乡镇困难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及时、足额支付办公经费,资金执行率100%,无超支或闲置情况。社会效益:保障办公楼、住宿楼的水电、供暖资金执行率100%。可持续影响:明确采购、报销、监督流程,杜绝资金滥用。满意度:工作人员满意度9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的使用的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但在支付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等政策的掌握程度不够,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和资料收集不完善问题;二是由于镇政府工作人员分管工作多,工作任务重等问题,经办人员不能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影响了资金的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镇将以此次绩效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使用水平。2.强化监管,跟踪问效。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注重解决项目实施和资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实现对财政资金审核、分配、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3.举一反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资金使用的过程成为政府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以此转变干部作风、营造发展环境,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14.“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执行率100%,救助目标完成率100%,政策覆盖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政策宣传针对性不强,青年困难群体对政策知晓率低。原因是宣传内容未分层分类,未针对不同群体设计差异化宣传策略;对新兴传播渠道(如短视频平台)利用不足,难以触达年轻人群。2.救助方式单一化,以现金救助为主,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综合服务配套不足。原因是未与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对救助对象的个性化需求分析不足,服务停留在“救急”层面。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不足,存在少量重复救助或遗漏救助现象,动态调整机制需完善。原因是依赖于村干部对困难群众的了解情况而救助,未充分运用大数据交叉比对;对家庭经济状况突发变化的跟踪监测频率不足,信息更新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广播、微信群等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2.拓展“物质+服务”救助模式:与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为因灾致困家庭提供免费心理干预服务;搭建“救助资源对接平台”,链接企业捐赠、公益岗位等非资金类帮扶资源。3.提升对象识别精准度:建立镇民政、镇人社等站所数据共享机制,每月自动比对救助对象信息;对已救助家庭实行“3个月回访制”,动态核查经济状况变化。  

15.“临时救助二次分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经济效益:累计发放救助金3万元,惠及54户家庭,有效缓解因突发事件导致的经济负担;间接降低因贫致困返贫率,减少长期社会保障支出压力。2.社会效益:实现全镇10个村全覆盖,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率100%;政策知晓率提升至90%,群众主动申请救助比例增长80%。3.可持续影响: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推动救助服务向基层延伸;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救助数据动态管理,提升服务效率。4.满意度:抽样调查显示,救助对象满意度为95%,主要反馈救助及时性、审批透明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政策宣传针对性不强,青年困难群体对政策知晓率低。原因是宣传内容未分层分类,未针对不同群体设计差异化宣传策略;对新兴传播渠道(如短视频平台)利用不足,难以触达年轻人群。2.救助方式单一化,以现金救助为主,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综合服务配套不足。原因是未与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对救助对象的个性化需求分析不足,服务停留在“救急”层面。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不足,存在少量重复救助或遗漏救助现象,动态调整机制需完善。原因是依赖于村干部对困难群众的了解情况而救助,未充分运用大数据交叉比对;对家庭经济状况突发变化的跟踪监测频率不足,信息更新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广播、微信群等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2.拓展“物质+服务”救助模式:与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为因灾致困家庭提供免费心理干预服务;搭建“救助资源对接平台”,链接企业捐赠、公益岗位等非资金类帮扶资源。3.提升对象识别精准度:建立镇民政、镇人社等站所数据共享机制,每月自动比对救助对象信息;对已救助家庭实行“3个月回访制”,动态核查经济状况变化。  

16.“乡镇困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8.18万元,完成预算的95.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及时、足额支付办公经费,资金执行率100%,无超支或闲置情况。社会效益:保障办公楼、住宿楼的水电、供暖资金执行率100%。可持续影响:明确采购、报销、监督流程,杜绝资金滥用。满意度:工作人员满意度93%。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的使用的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但在支付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等政策的掌握程度不够,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和资料收集不完善问题;二是由于镇政府工作人员分管工作多,工作任务重等问题,经办人员不能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影响了资金的及时支付。三是由于支付进度缓慢,未能及时支付剩余的18157元,导致剩余的资金被财政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镇将以此次绩效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使用水平。2.强化监管,跟踪问效。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注重解决项目实施和资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实现对财政资金审核、分配、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3.举一反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资金使用的过程成为政府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以此转变干部作风、营造发展环境,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17.“追加2024年退休人员取暖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3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86万元,执行数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退休人员取暖费,干部收入得到及时保障,未引发经济纠纷;通过精准核算和快速执行,避免因欠薪导致的干部生活困难。社会效益:涉及干部均确认收到补发款项;维护了干部队伍稳定,增强了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可持续影响:完善了工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满意度结果:受益干部满意度达98%,高于预期目标。本项资金未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我镇将建立“资金发放+政策解读”同步机制,通过公示栏、微信群等渠道公开核算规则;定期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效率与透明度。

18.“追加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工资补发到位,干部收入得到及时保障,未引发经济纠纷;通过精准核算和快速执行,避免因欠薪导致的干部生活困难。社会效益:涉及干部均确认收到补发款项;维护了干部队伍稳定,增强了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可持续影响:完善了工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满意度结果:受益干部满意度达98%,高于预期目标。本项资金未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我镇将建立“资金发放+政策解读”同步机制,通过公示栏、微信群等渠道公开核算规则;定期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效率与透明度。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总体来看,2024年度本部门组织实施的1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执行率好,完成了项目年初设定的各项预期目标,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八、农业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九、农业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一、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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