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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办理程序

索引号 6207250037/2018-2708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大马营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大马营镇
生成日期 2017-11-14 11:29:51 是否有效

大病救助办理程序

大病救助范围:

1、低保户、五保户患者;

2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自付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患者;

3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自付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患者;

4、患政策规定内50种大病,自付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患者;

51959周岁的一般农户,患规定以外疾病的,自付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患者。

   以上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在合作医疗报销完毕后,携带以下资料到镇民政办办理大病救助。

1.户主和患者的户口本复印件;

2.户主和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经济核对表;

4.诊断证明及医疗结算单复印件以及市级(含市级)以上医院病历首页(前三页); 

5.合作医疗(社保)报销凭证以及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报销凭据;

6.其他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7.信用社(卡)一折统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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