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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5/2020-0003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李桥乡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0-12-31 12:48:15 是否有效

关于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医保办、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在全省宣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医保函〔2020〕261 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率,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给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就医结算服务,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现就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引导参保人员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让参保人员“知凭证,用凭证”,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使用率,12月底前完成我县9.3万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提高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等医保结算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结算业务的使用率,营造医保电子凭证良好使用氛围。

二、任务分工

(一)乡镇(社区)医保经办机构。一是在医保经办大厅(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张贴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流程图或摆放宣传展板。印制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手册、使用指南,并在经办窗口摆放,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激活。同时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办公系统等密集推送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内容、致全市参保人员的一份信等,提高医保电子凭证知晓率。二是通过乡镇建立的参保缴费工作联系QQ、微信、钉钉群等,向村干部推送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流程和二维码,并引导参保人员激活。三是乡镇(社区)利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时机,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

(二)定点医药机构。一是张贴宣传海报、铺设宣传物料,并将宣传标语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加大力度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宣传工作。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在参保人就诊、购药、结算过程中,引导就诊群众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三是医保经办人员引导本行业的从业人员和身边的同事带头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四是乡镇卫生院迅速组织辖区内村医开展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培训,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做到入一户,激活一户。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工作落实。乡镇(社区)、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要带头动员家庭成员及身边亲属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紧盯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压茬推进,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开展业务培训。各乡镇(社区)、医药机构要迅速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培训。充分调动村(社区)医保专干、村医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采取村(社区)设立集中宣传点、村医上门服务等形式为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三)建立反馈机制。各乡镇(社区)、医药机构要对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答疑解惑和指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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