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的公告
索引号 | 6207250029/2022-0008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清泉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清泉镇 |
生成日期 | 2022-05-23 15:11:39 | 是否有效 | 是 |
关于2022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失业保险扩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失业补助金申领范围:2022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目前仍未就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2022年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对2022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参加失业保险不满一年的农民工,目前仍未就业的,可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对202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其在2022年4月后提出的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请 ,可按2021年的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
二、补助金发放标准和领取期限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58.4元/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根据申报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3年6月。
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根据申报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3年3月。
三、申领渠道
渠道一:网上申领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或下载掌上12333APP进行网上申领。
2.在支付宝中找到【市民中心】→【社保】→【全国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提交相关信息即可申领。
渠道二:现场申领
失业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山丹县市民大厅一楼西侧16号窗口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填写《承诺书》即可申领。
四、申请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申请,所有申请受理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五、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
六、其他情况说明
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转出、转入),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按月发放到个人社保卡中。
七、温馨提示
若选择窗口申请,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资料,严格遵守山丹县市民大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叫号办理。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山丹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36-2723790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