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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的公告

索引号 6207250029/2022-0008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清泉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清泉镇
生成日期 2022-05-23 15:11:39 是否有效

关于2022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失业保险扩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失业补助金申领范围:2022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目前仍未就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2022年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对2022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参加失业保险不满一年的农民工,目前仍未就业的,可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对202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其在2022年4月后提出的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请 ,可按2021年的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

二、补助金发放标准和领取期限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58.4元/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根据申报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3年6月。

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根据申报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3年3月。 

三、申领渠道

渠道一:网上申领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或下载掌上12333APP进行网上申领。

2.在支付宝中找到【市民中心】→【社保】→【全国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提交相关信息即可申领。

渠道二:现场申领

失业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山丹县市民大厅一楼西侧16号窗口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填写《承诺书》即可申领。

四、申请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申请,所有申请受理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五、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

六、其他情况说明

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转出、转入),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按月发放到个人社保卡中。

七、温馨提示

若选择窗口申请,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资料,严格遵守山丹县市民大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叫号办理。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山丹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36-2723790 

特此公告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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