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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29/2026-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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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清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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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04-19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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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207250029/2026-00102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清泉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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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 2026-04-19 11:40:00 | 是否有效 |
关于爱护城市公共绿化及设施的倡议书
城市绿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石,更是提升生活品质、展现城市形象的靓丽名片。为有效维护优美的城市环境,营造绿色、生态、文明、宜居的美好家园,特向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城区范围内所有园林绿化及附属设施,包括公园、广场、街头游园、主次干道两侧以及河道沿岸的树木、花草、花坛、花箱、花架等植被景观,以及绿地内的座椅、护栏、景观灯、灌溉管网等公共设施,均依法受到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损毁或改变其用途。
二、请勿擅自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或牵拉绳索、架设电线,不要随意在绿化设施上悬挂拖把、晾晒物品,避免造成树木损伤、影响城市景观。
三、不要在公共绿化区域内倾倒垃圾、污水,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四、不要在绿地内挖坑取土(沙),放养牲畜、家禽。
五、不随意盗窃、毁坏树木花草、园林设施,不随意采摘花果枝叶(采摘榆钱、苜蓿等),不随意践踏植被。
六、未经批准,不得在绿地内擅自搭建临时或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停放各类车辆,不得随意硬化、圈占绿地,不得擅自铺设道路或开设路口。
市民朋友们,城市绿化是永续发展的民生工程,更是代代传承的生态财富。让我们以主人翁的姿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守护好山丹的每一片绿意,共建共享宜居宜业的美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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