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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29/2026-0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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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清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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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山丹县财政局清泉财政所(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清泉镇党委、清泉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研究决定本镇党的建设、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内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辖区内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以上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制定符合镇情的经济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落地,落实经济运行目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按规定权限开展或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镇的三农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的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社会服务,按规定权限做好辖区内的科技、教育、体育、社保、就业、民政、医保、卫生健康、双拥、退役军人、残疾人保障、志愿者服务、共驻共建等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安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安、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防汛抗旱、自然资源、森林草原湿地保护、防灾减灾救灾、社区矫正、社情民意反映等工作。负责民事调解及法律服务工作,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负责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八)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法律法规明确或上级政府依法赋予和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出机构的执法力量,做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九)负责本镇财政、审计、统计工作,负责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本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村组集体三资管理。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及村组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荐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清泉镇党委、镇政府综合设置4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二)直属事业单位
清泉镇党委、镇政府设立5个事业单位:山丹县清泉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山丹县清泉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山丹县清泉镇文化服务中心、山丹县清泉镇综合执法队、山丹县清泉镇社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773.7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80.41万元,增长56.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行专项债券资金以及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山丹县祁连西路拓宽改造、永宁新村及永宁幼儿园项目建设等项目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5461.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8.55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2.74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576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82万元,占28.49%;项目支出4125.83万元,占71.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758.5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083.18万元,增长56.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行专项债券资金以及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山丹县祁连西路拓宽改造、永宁新村及永宁幼儿园项目建设等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1.40万元,增长54.06%。主要原因是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山丹县祁连西路拓宽改造、永宁新村及永宁幼儿园项目建设等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5.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2.25万元,占33.27%;教育支出845.00万元,占19.49%;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40万元,占4.02%;卫生健康支出95.25万元,占2.20%;节能环保支出139.94万元,占3.23%;城乡社区支出350.00万元,占8.07%;农林水支出1160.68万元,占26.77%;住房保障支出115.34万元,占2.6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8万元,占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4.53万元,支出决算为433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7.93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剂临时救助资金、项目前期经费,追加强领域行动先进集体奖励资金及财政所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4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山丹县祁连西路拓宽改造、永宁新村及永宁幼儿园项目建设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局调拨202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8.46万元,支出决算为17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22万元,支出决算为9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6.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涉及项目竣工决算后,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支出项目资金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山丹县祁连西路拓宽改造、永宁新村及永宁幼儿园项目建设资金。
8.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龙首幼儿园建设项目、山丹一中教学楼等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转列支,追加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基本农田农业基础设施低压暗管建设项目资金等。
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应急管理局调剂一氧化碳电子报警器购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3.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40万元,增长17.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社保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123.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6万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县信访局调剂信访工作经费、追加2026年一季度车补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23.00万元,本年支出1423.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原西街村委会征地补偿款90万元、风貌改造项目专债资金支出1333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6万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县信访局调剂信访工作经费、追加2026年一季度车补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召开人代会相关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2.50%,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2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8.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0.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0.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冬季除雪及畜牧站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7个,涉及资金211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8.5%。对2025年度山丹县清泉镇南湾村风貌改造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山丹县祁连西路北侧绿化工程等1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2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良好,项目支出情况较理想。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北湾风貌改造、2022年南湖风貌改造等3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2年北湾风貌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万元,执行数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具体完成了打混凝土路5430.8㎡、路面拆除1488.8㎡、平整场地6120㎡、维修小水井22座等工程内容,所有项目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资金拨付及时性指标也完全达标,有效保障了工程进度。在效益方面,项目对群众生活生产条件改善程度达到80%-60%区间,实现了拆迁和安置的有效衔接,人居环境改善和城市建设进程加快效果显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项目整体实施效果良好,基本实现了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目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或提升程度、拆迁和安置的有效衔接以及改善人居环境的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反映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效益指标的量化评估不够精准;二是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可能缺乏对效益指标的动态监测和及时调整机制,导致部分效益未能完全达到预期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科学合理设定效益指标,提升指标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二是强化过程管理与动态监控机制,定期跟踪项目效益实现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效益指标按计划推进;三是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关键环节得到有效保障;四是加强团队协作与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执行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形成推动项目高效实施的合力。2022年北湾风貌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实施效果良好,基本实现了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目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2.“2022年南湖风貌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3万元,执行数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具体建设内容方面,项目完成了55个门头改造、10348.95平方米人行道铺设和9910平方米墙面喷刷涂料等工作,均100%完成既定目标;但挡土墙及围墙改造仅完成110米,完成率10%,未达预期目标。项目验收合格率和资金拨付及时性均达到100%的标准要求。通过项目实施,南湖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有所提升,人居环境得到一定改善,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虽然部分指标未完全达到预期,但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良好,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改造修建挡土墙及围墙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地质条件复杂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进度滞后;二是效益类指标的主观评价结果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反映出项目实施效果与群众期望尚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勘察和可行性研究,充分考虑地质条件等风险因素,科学制定施工方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并优化实施方案;三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评估项目效益,确保各项指标按计划推进。2022年南湖风貌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虽然部分指标未完全达到预期,但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良好,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3.“2022年南湾村七、九社风貌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项目资金支付26万元,支付率和执行率均达到100%,确保了资金的高效使用;在工程建设方面,完成了砌筑围墙187.5米、墙面喷刷涂料8254.71平方米、硬化室外地坪500平方米等具体建设任务,各项数量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在质量控制方面,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在资金拨付方面,实现了100%的及时拨付率,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当地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村民生活便利化程度,促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乡村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或提升程度、拆迁和安置的有效衔接以及改善人居环境的效果虽然达到了一定水平,但尚未完全达到“程度较高”的预期目标;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外部环境或资源限制的影响,导致效益指标的提升幅度未达到最优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效益的跟踪评估,及时调整实施策略,确保各项效益指标能够达到预期水平;二是优化资源配置,确保项目关键环节得到有效保障,提升项目的整体效益;三是加强与受益对象的沟通,了解其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2年南湾村七、九社风貌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付率和项目执行率均达到100%。
4.“2022年祁店村风貌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开展了回填方1812m³、砌筑井3座、砌筑围墙9100㎡、墙面喷刷涂料1890㎡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所有工程均通过验收且合格率达到100%。项目资金拨付及时性达到100%,有效保障了工程进度。通过项目实施,显著改善了祁店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实现了拆除和改造的有效衔接,对群众生活生产产生了积极影响(改善程度达到80%以上)。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改善程度达到60%以上),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全面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在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建设方面的长期效益尚未完全显现,需要更长时间来观察和评估;二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可持续影响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不足,导致部分群众对项目的长期效益认识不够充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后期跟踪评估,定期对项目效益进行监测和分析,确保项目长期效益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项目的长期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提高群众对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三是优化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在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建设方面取得更好的效果。2022年祁店村风貌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付率和项目执行率均达到100%,各项产出指标和成本指标均按计划完成。
5.“2022年双桥二社风貌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了墙面喷刷涂料3919.3平方米、挖基坑土方2292.8立方米、围墙瓦顶1085平方米、细砖拔砖檐1285米等具体工程量,各项产出指标均100%完成既定目标。项目验收合格率和资金拨付及时性均达到100%的标准要求。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实现了拆迁安置的有效衔接,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虽然在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影响方面的完成度在60%-80%之间略低于预期,但总体上实现了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和风貌提升的预期目标,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难以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二是群众对项目效果的感知和评价存在个体差异,导致满意度评分未达到最优水平;三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群众需求的调研和反馈机制不够完善,未能充分满足所有受益对象的期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后期跟踪评估,持续关注项目效益的长期显现,确保项目效果达到预期;二是完善群众需求调研和反馈机制,充分听取受益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优化项目实施策略;三是加强宣传和沟通,提升群众对项目的认知和理解,增强项目的社会认同感和满意度。2022年双桥二社风貌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付率和项目执行率均达到100%,但在部分效益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经济效益指标“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或提升程度”、社会效益指标“是否能够实现拆迁和安置的有效衔接”以及可持续影响指标“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建设程度”的完成率均为80%,略低于预期目标。
6.“2023年清泉村房屋拆除风貌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执行数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清泉村房屋拆除风貌改造项目严格按照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要求推进实施,全年累计完成项目资金支付135万元,资金支付率和项目执行率均达到100%。在拆除工程方面,全面完成各社墙体及构件拆除任务,其中一社拆除932.12m³、二社拆除55.3m³、三社拆除728.71m³、四社拆除30.72m³、五社拆除583.71m³,各项拆除指标均100%完成既定目标。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资金拨付及时性100%,有效保障了工程质量和进度。通过项目实施,清泉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虽然在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影响方面的改善程度达到60%-80%,但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或提升程度、拆迁和安置的有效衔接以及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建设程度的实际效果评估不够精准,导致实际完成值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二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如群众对拆迁和安置的接受程度、对改善人居环境的期望等,导致部分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未达到预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效果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和实际效果,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二是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在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拆迁安置衔接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更好的效果;三是加强项目宣传和沟通,提高群众对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益。2023年清泉村房屋拆除风貌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付率和项目执行率均达到100%,但在部分效益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完成率均为80%,未达到预期目标。
7.“2023年四社后院风貌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9万元,执行数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了回填方12393立方米、库房建设2040平方米、砌筑围墙2762.5米等具体工程任务,项目验收合格率和资金拨付及时性均达到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实现了拆除和改造的有效衔接,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项目各项产出指标均按计划完成,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或提升程度、拆除和改造的有效衔接以及改善人居环境的效果评估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效益指标的量化评估不够精准,导致部分指标的完成情况未能完全达到预期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科学合理设定效益指标,提升指标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二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控机制,定期跟踪项目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三是优化项目评估方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确保效益指标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项目宣传和群众参与,提升项目的社会认可度和满意度,确保项目效益的最大化。2023年四社后院风貌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付率和项目执行率均达到100%,但在部分效益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
8.“2023年五社后院风貌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1万元,执行数为3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了墙面喷刷涂料5573.32平方米、水泥混凝土5919.3平方米、文化长廊64米等建设任务,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资金拨付及时性为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实现了拆迁和安置的有效衔接,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项目各项产出指标均按计划完成,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实现了80%以上的完成度,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或提升程度、拆迁和安置的有效衔接、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的效果评估不够全面,导致实际完成值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如群众参与度、政策执行力度等,影响了部分效益指标的达成;三是绩效目标设定时对实际操作难度评估不足,导致部分效益指标设定偏高,执行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提升目标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二是强化过程管理与动态监控机制,定期跟踪项目执行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三是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关键环节得到有效保障;四是加强团队协作与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执行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形成推动项目高效实施的合力。2023年五社后院风貌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付率和项目执行率均达到100%,但在部分效益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完成率均为80%,略低于预期值。
9.“2024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完善监管措施、优化信息系统、加强人员培训等具体措施,显著增强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监管措施更加健全,信息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有效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其中项目投资金额、资金拨付有效率等指标均实现100%完成率,支出合规性达到100%-80%标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充分体现了项目的实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提升效果评估不够具体,导致指标设定时缺乏量化标准,影响了评分的准确性;二是在支出合规性方面,虽然整体合规,但在具体操作细节上可能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如审批流程或单据管理等方面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特别是对“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这类定性指标,增加量化评估标准,确保评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定期开展支出合规性检查,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加强培训与指导,提升项目执行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合规意识,确保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高效性。2024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执行率达到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和“支出合规性”两个指标上,得分分别为9.00分和12.00分,未达到满分。
10.“城区房屋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总成本控制在70万元以内,完成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4户,征地拆迁资金发放完成率、发放标准符合率和发放及时性均达到100%,有效保障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项目实施,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或提升程度达到80%-60%,实现了拆迁和安置的有效衔接,改善了人居环境,加快了城市建设,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项目的实施为提升山丹县城市发展质量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供了有力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拆迁补偿过程中,部分群众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存在不同意见,影响了群众满意度;二是拆迁与安置工作的衔接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部分群众在过渡期间的生活生产受到一定影响;三是城市建设的整体推进速度与拆迁进度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影响了人居环境改善的即时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优化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完善拆迁与安置的衔接机制,确保拆迁群众在过渡期间的生活生产得到妥善安排;三是加强与城市建设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拆迁进度与城市建设进度相匹配,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的整体效果。
城区房屋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执行率达到100%,但在部分效益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或提升程度”、“是否能够实现拆迁和安置的有效衔接”和“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建设程度”三个指标的完成率为80%,略低于预期目标。
11.“村干部报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6.68万元,执行数为296.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共覆盖204名村干部,发放对象数量完成率100%;资金拨付有效率100%,完全符合时效指标要求;通过项目实施,显著提高了村干部的生活水平,满意度达95%,超额完成预期目标;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为村干部利益提供了长期保障,各项效益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水平。项目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支出合规性达到100%,确保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预算金额与实际执行金额存在差异,年初预算为332.1万元,实际执行为296.68万元,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资金需求评估不够细致,导致部分资金未能按计划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和可能的变化因素,确保预算金额与实际需求相匹配;二是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的动态监控,及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三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提高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预见性,减少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偏差。村干部报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项目总成本指标的完成率为89.33%,未达到预期值。
12.“村级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规范经费使用和及时报账,确保了村级办公经费的合规应用,经费报账及时率达到100%。项目有效支持了村级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村干部队伍保持稳定,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提供了保障。同时,项目得到了服务对象的高度认可,收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通过村级公用经费的规范使用,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服务群众能力显著提高,村级治理更加规范有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村级办公经费应用合规性方面,虽然达到了80%以上的合规标准,但仍有提升空间,可能存在个别村在经费使用上的规范性不足;二是在村干部队伍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方面,虽然效果明显,但可能由于人员流动或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可持续性影响未达到最优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村级办公经费使用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经费使用更加规范合规;二是建立健全村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减少人员流动,提升队伍的稳定性;三是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和实施力度,确保战略持续推进并取得更好效果。村级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村级办公经费应用合规性”和“村干部队伍稳定、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两个指标的得分未达到满分。
13.“兰张三四线和城区房屋拆迁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1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全年共支出6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场地垃圾清运费30万元,围挡安装费20万元,工作经费10万元。在成本控制方面,办公用品购置费控制在2万元,低于3万元的控制额;场地平整与垃圾清运费控制在30万元,符合预算要求;围挡租金及安装费控制在20万元,与预算一致;宣传费用控制在8万元,低于9万元的控制额。在产出方面,规范清运处置建筑垃圾5000立方米,设置标准化硬质围挡1000米,完成场地平整4500平方米,制作发放政策宣传册5000份,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在质量方面,场地平整验收合格率和建筑垃圾合规处置率均达到100%。在时效方面,项目经费执行进度达到100%,但场地平整与垃圾清运完成时限和宣传工作启动及时性仅完成80%,需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在效益方面,有效消除了拆迁区域安全隐患,明显改善了拆迁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施工扬尘和噪音控制效果达到80%,为后续土地开发利用提供了初步条件。在满意度方面,拆迁工作涉及干部对工作协调的满意度达到90%,超过85%的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拆迁工作启动时间的影响,导致场地平整与垃圾清运工作以及宣传工作未能完全按照预期时间节点完成;二是施工扬尘和噪音控制效果受天气条件和施工强度的影响,未能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后续土地开发利用条件的准备工作受拆迁进度和规划调整的影响,未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拆迁工作启动时间与场地平整、垃圾清运和宣传工作的时间节点相匹配;二是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扬尘和噪音控制措施,确保施工环境符合要求;三是加快拆迁进度,及时调整土地开发利用规划,为后续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兰张三四线和城区房屋拆迁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为兰张三四线铁路项目和城区更新改造提供了有力保障。
14.“离任村干部及离任村妇女干部报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5万元,执行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总成本145028元,完成率100%;发放对象数量120人,完成率100%;支出合规性达到100%-80%(含),资金拨付有效率100%,显著提高了离任村干部生活水平和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为离任村干部利益提供了长期保障,离任村干部满意率达到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问题,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稳定了基层干部队伍,保障了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按时足额支付。离任村干部及离任村妇女干部报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的完成率均达到100%,资金执行率也达到100%,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项目在解决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问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基层干部队伍、保障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按时足额支付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村干部职数、任职时间,及时足额兑现报酬,确保了资金的合规使用和高效执行。因此,本项目无需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5.“山丹县祁连西路拓宽改造、永宁新村及永宁幼儿园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共涉及资金三笔,共计资金780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分别为96.99、97.99、97.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0万元,执行数为7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的实施,有效化解了拆迁矛盾,为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达到了预期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完成了34户拆迁协议的签订和补偿工作,项目总成本控制在780万元以内,项目完成征收户34户,项目完成交地率达到100%,项目开展及时率达到100%,有效改善了拆迁对象家庭生活条件,提升了城乡建设发展,土地得到合理规划使用,群众满意度达到95%。通过项目的系统实施,实现了各项绩效目标,为区域城乡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推进过程中与部分群众的沟通不够充分,导致其对项目实施的细节了解不足,影响了满意度评价;二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个别环节的服务质量未完全达到群众预期,如拆迁补偿的及时性或透明度等方面还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宣传和沟通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详细解释项目实施的意义、进展和补偿政策,确保信息透明公开;二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特别是在拆迁补偿等关键环节,确保及时、公正、透明地处理群众诉求;三是建立健全群众反馈机制,定期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优化项目实施策略,确保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山丹县祁连西路拓宽改造、永宁新村及永宁幼儿园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群众满意度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群众满意度指标的实际完成值为95%,略低于预期目标值100%。
16.“清泉镇房屋征收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既定计划推进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全年累计完成4户被拆迁农户的补偿资金兑付工作,共计支付补偿资金70万元,资金兑付率达到100%,确保了补偿资金在规定时限内足额发放到位。在补偿标准执行方面,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补偿标准符合率达到100%,切实保障了被拆迁农户的合法权益。通过及时足额的补偿资金发放,有效推动了征地拆迁工作的整体进度,为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同时,项目注重与被拆迁农户的沟通协调,通过规范透明的操作流程和公平公正的补偿机制,显著提升了被拆迁农户对征地拆迁工作的满意度,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达到90%,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未发生因补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项目的实施不仅改善了被拆迁农户的生活生产条件,也促进了城市建设与人居环境的协调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城市建设进度的整体规划不够细致,导致部分环节推进速度较慢;二是对改善人居环境的具体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影响了整体效果的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规划,细化城市建设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二是优化人居环境改善的具体措施,提升执行效果,确保项目目标的全面实现;三是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预期目标推进。清泉镇房屋征收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建设程度”这一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完成率为80%,未达到预期目标。
17.“清泉镇耕地保护相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了资金的有效利用。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了路面基层处理7250平方米,铺设塑料管3700米,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95%,资金使用进度达到100%。经济效益方面,运输成本降低率达到15%,社会效益方面,道路通达度达到80%,受益农户达到20户。生态效益方面,道路周边风蚀沙化面积逐年减少,项目区水土流失改善情况达到80%。工程使用年限达到15年,收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项目的实施有效推动了清泉镇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为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后期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使用年限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二是持续跟踪项目效益,特别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长期影响,确保项目可持续性;三是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发挥最大效益;四是加强与受益农户的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反馈,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清泉镇耕地保护相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的完成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值,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各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按计划完成。
18.“清泉镇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965万元,执行数为42.9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镇域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运建筑垃圾9382立方米,平整土地2600平方米,有效改善了镇域环境面貌。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各项产出指标均圆满完成。通过项目实施,镇域内乱堆乱倒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达到90%,实现了环境整治的预期目标,为提升清泉镇整体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群众实际需求的调研不够深入,导致部分整改措施与群众期望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宣传力度不足,部分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意义和成效了解不够充分,影响了满意度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前期调研,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确保整改措施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整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回访和评估整改效果,确保环境整治成果持续巩固。清泉镇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效益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或提升程度”指标完成率为80%,略低于预期值。
19.“清泉镇环境卫生整治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全面完成了清泉镇环境卫生整治任务,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村容村貌,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奠定了坚实基础。资金全部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相关支出,执行率100%,群众满意度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组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投入资金40万元用于垃圾清理和处理工作,共清理垃圾25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垃圾处理及时率达到91%,超额完成既定目标。同时,项目显著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对加快城镇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中的“对群众生活改善程度”和“加快城镇建设程度”虽然完成了预期目标,但得分略低于满分,说明在群众生活改善和城镇建设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主要原因可能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群众需求的精准把握不够,或宣传力度不足,导致部分群众对项目效果的感知度不高;二是满意度指标中的“收益对象满意度”虽然达到了90%的预期目标,但仍有10%的群众满意度未达到预期,说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或沟通不畅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项目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项目成果和意义,提升群众对项目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成果的可持续性,避免“反弹”现象,持续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城镇建设水平;三是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互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升服务质量。清泉镇环境卫生整治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清泉镇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执行率达到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但在部分指标上仍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
20.“清泉镇炉连炕改造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7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94万元,执行数为99.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每户1700元的补助标准,累计发放补助资金999400元,资金执行率达到100%;工程质量验收全部符合设计要求,资金到位及时性达到100%,有效保障了项目实施进度;通过项目实施,显著改善了当地煤烟污染状况,资金利用率达到95%,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超额完成预期目标。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空气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提升目标的准确性;二是优化资金分配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更加合理高效;三是加强项目宣传,确保受益群众充分了解政策,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申请户数波动。清泉镇炉连炕改造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炉连炕改造户数”指标完成率超过预期值。
21.“清泉镇南湖村六社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77万元,执行数为59.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了南湖村六社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的各项建设任务。在资金管理方面,项目资金支付工作按计划完成,共计支付597735.01元,资金支付率和项目执行率均达到100%,确保了资金的高效使用;在工程建设方面,完成了1090.1平方米混凝土地坪铺设、702.7平方米面包砖铺设、6913.6平方米墙体粉刷和抹灰等具体建设任务,所有工程均通过验收,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在效益实现方面,项目显著提升了南湖村六社的基础设施条件,初步实现了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环境质量改善程度达到80%,村民满意度达到90%,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乡村面貌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规划建设水平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可能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具体细节的把握不够精准;二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效果尚未完全显现,需要一定时间的持续观察和评估;三是对村民实际需求的调研不够深入,导致部分效益指标的设定与实际效果存在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细节管理,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质量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建立长效监测机制,定期评估项目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时调整优化措施;三是深入开展村民需求调研,确保项目设计与村民实际需求高度契合,提升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项目宣传和村民参与,提高村民对项目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清泉镇南湖村六社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付率和项目执行率均达到100%,但在部分效益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完成率均为80%,略低于预期值。
22.“清泉镇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风貌)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1.6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确保了工程的顺利推进。通过项目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明显,村民满意度达到90%,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然而,项目总成本完成率未达到预期目标,影响了整体绩效得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成本指标中的项目总成本完成率仅为38.14%,远低于预期目标。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对项目实际需求评估不足,导致预算偏高;二是效益指标中的规划建设水平情况、环境质量改善程度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情况三项指标完成率为80%,略低于预期目标。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如天气、政策调整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特别是成本预算,确保目标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二是强化过程管理与动态监控机制,定期跟踪项目执行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清泉镇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风貌)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项目自评价得分81.63分,自评结果为“良”。
23.“清泉镇种养产业园垃圾集中归置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965万元,执行数为24.9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全面解决了清泉镇域内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实现了建筑垃圾的规范化收集、专业化清运和无害化处置,有效改善了镇域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了村容村貌整洁度。项目共完成建筑垃圾外运输量3500立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同时,通过项目的实施,健全了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提高了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推动了镇域环境治理能力的显著提升,为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环境基础。项目的实施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收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全面完成了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清泉镇种养产业园垃圾集中归置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目标,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项目资金执行率达到100%,各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值,表明项目实施效果良好,全面解决了清泉镇域内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实现了建筑垃圾规范化收集、专业化清运、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改善了镇域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了村容村貌整洁度,助力了乡村生态宜居建设。项目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因此无需分析偏离原因及提出改进措施。
24.“山丹县祁连西路北侧绿化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万元,执行数为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通过科学绿化养护,保证了绿化覆盖面积,实现了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达100%,养护完成率达100%,养护专业化管理达到良好水平,绿植长势良好,社会评价满意度达90%以上。项目的实施不仅提升了城市绿化水平,还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总投资预算设定时对实际操作难度评估不足,导致部分成本控制不够精准;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材料价格波动或采购成本高于预期,影响了总投资的完成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科学合理设定成本预算,提升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强化成本控制与动态监控机制,定期跟踪项目成本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成本超支问题,确保各项成本按计划控制;三是优化采购流程,提升材料采购的性价比,确保项目关键环节的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山丹县祁连西路北侧绿化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成本指标中的项目总投资完成率为93.92%,未达到预期目标。
25.“山丹县清泉镇南湾村风貌改造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万元,执行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了528㎡的彩绘、18个稻草雕塑、2760m3的墙面喷刷涂料以及1452株乔木和灌木的栽植工作,这些指标均100%完成了预期目标。虽然水泥混凝土铺设仅完成70㎡,完成率为10%,但项目整体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资金拨付及时性也达到100%。通过风貌改造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南湾村的规划建设水平,改善了人居环境,加快了城市建设进程,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基本实现了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的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规划建设水平的提升以及人居环境改善的可持续影响效果尚未完全显现,可能与项目实施时间较短、效果评估周期不足有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延长效益评估周期,定期跟踪项目对群众生活生产、规划建设水平和人居环境改善的实际效果,及时调整优化实施方案;二是加强与受益对象的沟通交流,收集反馈意见,持续改进项目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山丹县清泉镇南湾村风貌改造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表现在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均处于80%-60%区间,未完全达到“程度较高”的预期目标。
26.“山丹县清泉镇永宁新村换热站及一级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成功建设了2套MIS智慧供热控制系统,安装对夹式止回阀12497.7㎡,配置循环水泵5台,铺设直埋式预制保温管560m,所有设备均通过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项目资金拨付及时性达到100%,有效保障了工程进度。通过项目实施,永宁新村及周边区域的供热系统得到显著改善,供热稳定性和效率大幅提升,完全满足了居民冬季取暖需求,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项目不仅改善了居民生活质量,还促进了区域可持续发展,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实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效益指标的评估标准较为主观,难以量化,导致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项目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难以全面评估其长期影响;三是受益群体的反馈可能存在个体差异,影响整体满意度的评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效益的跟踪评估,建立长期监测机制,全面评估项目对群众生活生产、供暖保障和人居环境改善的实际效果;二是优化效益指标的评估标准,尽量采用可量化的指标,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三是加强与受益群体的沟通,及时收集反馈意见,持续改进项目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山丹县清泉镇永宁新村换热站及一级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的完成率均达到100%,资金执行率也为100%,但在部分效益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或提升程度”、“是否能够为收益群体供暖”和“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建设程度”三个指标的得分未达到满分。
27.“水泥厂职工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完成了清泉水泥厂职工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全年累计发放补助资金600000元,资金支付率达到100%,项目执行率10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解决了263名原企业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补助资金发放标准符合率和发放及时性均达到100%,有效改善了职工生活状况。通过生活补助的及时发放,缓解了因企业停产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2%,实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项目分三年实施,每年60万元,总成本控制在180万元预算范围内,各项绩效指标均圆满完成,为后续清泉水泥厂改建工程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或提升程度以及促进社会稳定、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程度的评估标准较为模糊,导致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受益对象的实际需求了解不够深入,导致部分措施未能完全满足群众期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效益指标的评估标准,确保指标设定更加科学合理,能够准确反映项目实施效果;二是加强与受益对象的沟通与调研,深入了解其实际需求,确保项目实施更加精准有效;三是定期开展项目效果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目标的全面实现。水泥厂职工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效益指标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上,虽然完成率达到了100%,但得分分别为9分,未达到满分10分。
28.“永宁幼儿园建设项目征地及附着物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全年支付永宁幼儿园建设项目征地及附着物补偿资金50万元,资金支付率和项目执行率均达到10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依规完成了34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征收工作,征地拆迁资金发放标准符合率和发放及时性均达到100%,确保了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项目有效改善了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实现了拆迁和安置的有效衔接,改善了人居环境并加快了城市建设进程,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通过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了永宁幼儿园建设的用地需求,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教育基础设施的完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拆迁和安置的有效衔接工作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部分被征地农户的安置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二是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建设的成效未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部分环节的推进力度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拆迁和安置工作的协调与衔接,确保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提升安置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大人居环境改善和城市建设推进力度,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与被征地农户的沟通与反馈,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提升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四是完善项目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永宁幼儿园建设项目征地及附着物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完成率未达到预期值。
29.“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按计划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90万元,资金支付率100%,项目执行率10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标准,完成了清泉镇西街村老村委会的拆除工作,对636.65平方米的房屋征收面积及被征收附属物、装饰装修进行了足额补偿,补偿资金发放标准符合率和发放及时性均达到100%,有效保障了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生产条件,实现了拆迁与安置的有效衔接,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2%,为城镇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或提升程度、拆迁和安置的有效衔接以及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建设程度的实际效果评估存在一定偏差,未能完全达到预期的高标准;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群众需求的响应不够及时,导致部分群众满意度虽达标但仍有提升空间;三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可持续影响的跟踪评估机制不够完善,未能全面反映项目的长期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的需求调研和效果预评估,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提升目标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二是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群众沟通机制,及时响应群众需求,提升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建立健全项目可持续影响的跟踪评估机制,定期评估项目的长期效益,确保项目目标的全面实现;四是加强项目团队的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执行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确保项目各项指标的高质量完成。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效益指标中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完成率均为80%,低于预期值。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总体来看,2025年度本部门组织实施的1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个执行率好,完成了项目年初设定的各项预期目标,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八、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二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三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十二、农业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三十三、农业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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